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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101017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元谋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楚编复〔2021〕8号)要求,重组元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元谋县乡村振兴局,为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调整后,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政策持续稳定。一是“全覆盖”健全监测网络,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监测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测体系,按月开展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二是“全链条”开展监测预警,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逐户实地核查、综合分析研判、数据比对核查、县乡逐级审定”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三是“全过程”严格分析研判,每月召开县、乡联席会议,强化监测预警和帮扶信息数据交换、核实、共享,确保了帮扶政策措施及时精准落实到位。四是“全方位”落实帮扶措施,行业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因户施策、分类帮扶,通过“全方位”实施分类帮扶,监测对象纳入一个月内即能得到精准有效帮扶。

2.全面实施“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巩固脱贫质量。一是根据州下发的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元谋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保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元谋县“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方案;二是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申请救助办事效率。三是因地制宜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合作共赢型集体经济。

3.强化后续帮扶,持续做实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全县重点瞄准符合“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6类地区贫困群众,投入资金7.9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1046户3836人于2018年全部搬迁入住。各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均能满足居民就医、就学等需求。依托安置点进行土地集中流转、集中开发、集中招商,3000多亩生产用地以每年每亩不低于1500元的价格进行集中流转,搬迁群众可以实现地租收入450万元。持续强化强化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安置点劳动力2184个,已就业2119人,就业率97%,扶贫车间吸纳剩余未就业劳动力93人,搬迁群众就业得到保障。社区管理规范到位,选派4个县级工作队,成立相关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社区“安居、产业、就业、保障、管理”一体化管理。

4.持续培强特色优势产业,巩固展脱贫成果。着力规划引领,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元谋县《“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着力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筑牢产业扶贫发展根基。着力产业培育,按照“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原则,因村因户施策,扶持发展蔬菜、经济林果、养殖、冬繁制种、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确保脱贫户高质稳定增收。着力龙头引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带动作用。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县蔬菜产业类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7个,蔬菜产业专业合作社266个,发展规模种植基地、大户282户,100亩以上连片蔬菜基地面积达5.6万亩。着力品牌打造,助推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全县88个农产品获许商标注册,“元谋番茄”“元谋青枣”获得国家地理性证明商标,“元谋蔬菜”“元谋水果”2个集体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有云南省著名商标8件。着力市场开拓,打通销售环节最后一公里。围绕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投资3亿元,建成元谋永兴果蔬博览城,打造中国西南片区最具规模的果蔬批发交易中心。通过巩固产业发展各项措施,实现了脱贫户有劳动力家庭产业扶持全覆盖。

5.持续稳就业促增收,支撑脱贫不返贫。全面摸清底数,实行账单式管理,建立“一台账两书三清单”,实现脱贫乡村劳动力精准管理,动态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强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组织返乡人员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身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技能促就业增收。精准对接服务,实现稳岗就业。截至目前,全县2021年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9995人(省外1754人、省内县外1219人、县内7022人),较2020年同期9256人增长108 %,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79人,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家庭实现1人以上就业。

6.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维护,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制定了《元谋县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摸排扶贫项目,界定资产范围、类型,明确资金来源,厘清产权归属,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了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严防资产损失甚至流失。全县2016年以来累计形成2155宗扶贫项目资产,价值共计14.04亿元,扶贫资产确权到位,并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项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监督权和后续管护的责任人。继续开展移交和完善管理制度等后续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充分发挥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7.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坚决消除风险隐患。一是认真排查核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情况;二是认真排查核实住房安全稳固情况;三是认真排查核实产业发展情况;四是认真排查核实是否存在因学、因病、因灾帮扶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情况;五是认真排查核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群众是否真正脱贫,存在返贫风险有效消除情况;六是认真排查核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稳定脱贫情况;七是认真排查核实非脱4977.74万元帮扶40个行政村和16027人,有效支撑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继续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8.示范开展乡村振兴先行先试,高位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率先成立元谋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落实。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绘制乡村宏伟蓝图。编制完成元谋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乡村振兴示范区概念性规划》等规划,立足实际,阶段性谋划乡村振兴,明确至2022年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思路,形成系统规划体系。创新“1+6”制度,促进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出台元谋县《关于“三个一批”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同步配套制定了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6个配套方案及考评办法,有重点、分步骤、多样化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9.实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全县投资6.8亿元,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直过民族村公路硬化。投入资金1.02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短板问题,乡镇和行政村100%通自来水,集镇供水率达99%,自来水普及率95%,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实现大变样。2018年至2020年改造卫生厕所16959座。每个乡镇配备不少于1辆生活垃圾运输车,配备垃圾箱体190个,垃圾筒600多个。村庄保洁员覆盖率已达100%,各村组建立了生活垃圾清运费长效管理机制,自然村保洁制度、垃圾收费制度等,大多数自然村垃圾得到治理,污水治理有序推进,投入资金1598万元实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7个,20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61个自然村建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全县成功申报6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7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黄瓜园镇雷丁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元马镇环州驿村、黄瓜园镇腊海金村荣获“全国文明村”称号。

10.加强乡村治理,发展根基持续夯实。坚持把乡村治理作为破解乡村发展难题,推动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具体举措,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利用村“两委”换届的机遇,从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着手,把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和能谋事、想干事、年富力强的党员选入村级班子。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100%实现“一肩挑”,年轻化、知识化水平明显提升,“领头雁”作用持续加强。突出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推广、建章立制的原则,开展村规民约修编完善,将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纳入管理内容,“小村规”作用更加凸显。着力建强村级组织、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做到“德治、法治、自治”相融合,使“三治”既为新时代的农村走向“乡风文明”、实现“治理有效”开启了新局面。元谋县“4+2”化解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已被作为优秀案例入围中央政法委主管的法治日报、法治周末主办的全国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展示,得到高度肯定,成为全省、全国可复制易推广的典型经验;老城乡丙月村委会在实施乡村治理中探索创立“红九条”等村民自治、德治措施,成功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综合股、政策法规和督查考评股、财务和人事股、行业扶贫股、金融和社会外资股、扶贫安居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44万元,占总收入的93.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6.72万元,占总收入的6.53%。收入较上年减少1,010.48万元,下降3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下降35.26,其他收入较上年下降62.61%。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资金较上年大幅减少,致使决算收入较上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8万元,占总支出的26.73%;项目支出1,005.7万元,占总支出的73.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较上年减少691.75万元,下降33.51%,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项目仅实施污水处理一个工程,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无物业管理费支出,加之2021年3月4日以后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由乡镇兑付,致使决算支出较上年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6.8万元。较上年增加66.77万元,增长22.25%,主要是政策性增资和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递增,致使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7万元。较上年减少758.53万元,下降42.99%,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项目仅实施污水处理一个工程,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无物业管理费支出,加之2021年3月4日以后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由乡镇兑付,致使决算支出较上年下降。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是:一是水体支出32.32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进度款;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乡村振兴局为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6.56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元谋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四是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341.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时足额兑付;五是其他扶贫支出10.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清收欠款,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等后扶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5%。较上年减少804.85万元下降39.49%,主要是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和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到期银行收回及2021年3月4日后发放贷款由乡镇兑付,致使决算支出较上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是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4.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0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7.43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1,15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2%。其中:(1)行政运行285.61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工资福利支出264.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0.65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88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2.88万元;(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06.5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公建配套资金支出206.56万元,偿还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甘塘片区综合开发项目融资贷款本金400万元;(4)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36.04万元,主要是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支出236.04万元;(5)其他扶贫支出10.97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综合开发指挥部日常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转必要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是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20.9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22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86.67%。主要是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局之年,上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督查、检查、指导较为频繁,加之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致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超过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6万元,增长34.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1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5万元,增长194.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局之年,上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督查、检查、指导较为频繁,加之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致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47.14%;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占5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不存在车辆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和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督查、检查、指导和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接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5万元,

较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3.32%,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0.32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工会经费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668.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4.79万元,固定资产113.83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9万元,增长14.13%。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没有变化,本单位没有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等事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68.62

1,554.79

113.83

0

29.88

0

83.9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432801111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2021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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