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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元谋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105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函〔2023〕1号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05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精神,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68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元谋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元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月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杨艺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梅加瑞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周 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雁 县文明办副主任

杨海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彭永云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徐海洋 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文桂超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伍静菊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张爱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顺岚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丽萍 县司法局副局长

文宗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阮秀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双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严全洪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副局长

胡建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文荣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文绍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郑在刚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利松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思显卫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亚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康炳祥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彭兴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美艳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海艳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艳琴 县总工会副主席

罗 娅 团县委副书记

张晓芹 县妇联副主席

李 全 县残联副理事长

罗金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思显卫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省、州和我县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统筹指导全县各乡镇落实好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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