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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22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群体的决定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222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发〔2023〕1号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元谋、法治元谋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传承真善美、传播新风尚、传递正能量,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姚世友等4人见义勇为群体进行表彰奖励。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合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汇聚更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各乡镇、各部门要担当时代使命,加强对见义勇为事迹的宣传,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加快推进元谋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合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元谋篇章凝聚磅礴力量。

附件:2022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群体名单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元谋县见义勇为群体名单

姚世友 元谋县纪委县监委干部

杨红兵 元谋县纪委县监委干部

张 洲 元谋县纪委县监委干部

王力军 元谋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

对该群体授予“元谋县见义勇为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共奖励奖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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