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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307012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72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

3、承担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

4、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

5、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6、科学合理申报县域内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布建设置和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刑事侦查中队、法制室3个科室,下设大哨派出所、鸡冠山派出所2个派出机构,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大队坚定“一盘棋”思想,营造“讲团结,讲大局,讲落实,讲实效”的部门工作氛围,聚焦部门主责主业,以11555工作思路为主线,充分发挥环食药侦(森林警察)队伍尖刀、拳头的作用和专业队伍职能,突出行业警钟优势,坚决履行好守护民生、呵护生态、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努力当好“绿水青山的捍卫者、舌尖安全的守护者、人身健康的护卫者、创新创造的保护者”。

1、以党建统领公安队伍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升效

(1)抓党建强政治,切实提升政治意识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依托云南公安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势,规范使用“云岭先锋”APP开展日常党务工作,切实为基层党建工作赋能增效。

二是2023年拟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每周例会、党员大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原著原文,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教育辅导读本,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组织交流学习,推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组织交心谈心,及时掌握、妥善化解民警苗头性隐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保密教育,充分运用思想动员、重温入党入警誓词表彰奖励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凝聚共识、激励斗志、鼓舞干劲。

四是开展共建结对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间工作交流,增强党支部活力,按照“以共建促党建、以共建促了解、以共建促发展”的原则,森警大队党支部与结对共建的物茂派出所党支部开展支部活动,有效促进了双方党支部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方面的交流学习,推进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文化互动、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新格局。

(2)抓队建转作风,重树队伍崭新形象

一是扎实开展机构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机构不减、级别不降、职数不减”,通过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调整资源配备、创新管理模式、健全运行机制等改革措施,调整组建元谋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下设综合勤务中队、森林与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四个中队。各中队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认真研究分析涉环食药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圆满完成了州局下达的考核任务指标。

二是计划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全体民警、辅警保密纪律和规矩意识。

2、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打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

环食药侦大队认真研究全县环食药侦领域违法犯罪新形势,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等为指导,提升打击犯罪效能。

(1)全面深化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严打整治。重点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犯罪,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收购、运输林木等犯罪。

(2)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行动。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加大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犯罪打击力度。联合农业农村局、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打击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生态资源安全。

(3)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敌敌畏、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犯罪;私屠滥宰,生产、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产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有害物质犯罪等。今年以来,联合市监局对全县的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开展检查。

(4)严厉查处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强化对网络药品销售平台的监管。紧盯“两品一械”及妨害药品管理秩序等领域违法犯罪,以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和“1123”专项工作为抓手,重点打击以“特效药”“祖传秘方”等为幌子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利用各乡镇赶街天,对路边摆摊设点销售药品的小商贩进行摸排并跟踪调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收网行动。

(5)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行动。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电缆建材、机械设备等犯罪,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青少年版权保护工作、“打假护牌”专项行动、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等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重点整治,在“双打办”机制下,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政府综合施策。对全县的建材店、烟酒专卖店等。

3、以维护环食药领域安全为主基调,强力推进“百日行动”

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 严打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州支队和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元谋县环食药侦大队的“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元谋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党委的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清单,成立领导小组,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详细的分解,责任压实到人。

二是指导挂牌督办乡镇,确保顺利摘牌。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食药领域突出问题,对挂牌督办物茂乡、元马镇涉及环食药知领域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三是以行刑衔接机制为牵引,强化协作配合。按照年初由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监局等13家单位联发的《元谋县环食药知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协作机制》的规定,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环食药侦大队全体民警和法制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察院等单位相关领导召开案情分析联席会议,共同商议涉环食药领域案件的定性和侦查取证问题,及时解决困扰民警执法办案的疑难问题。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推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集贸市场、建材店、药店、化妆美容店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重视环境污染、手续审批等方面的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将发出公安提示函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并严格处理。

4、着力抓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维护环食药领域治安稳定

多次召开二十大安保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环食药侦案件办理培训会、案件专题分析会、案件线索摸排分析会、思想教育整治会等会议,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成品油行业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打击非法采矿犯罪工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走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等多项行动,联合各警种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等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统一行动,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重点林区、重点乡镇、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涉及食品、药品、野生动物等行业、治安热点难点进行排查整治,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针对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特点和工作性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划片包干,民警包案,细化工作措施,处警、巡护、卡检、办案、宣传、执法检查、线索核查等多项工作同时开展,压实工作责任,排出作战时间表,明确行动目标、工作纪律、预期成效,及时核查假农药、假种子等线索,确保圆满完成安保任务。

5、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升环食药侦大队服务能力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环食药侦大队开展四次遍访工作,深入到挂包的姜驿乡新海村,加大帮扶工力度。结合该村委会贫困户致贫原因,切实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做好水电移民挂包工作,切实履行好信访维稳任务我大队水电移民工作挂包江边乡渔洗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2.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4.31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3.69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103.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支出、工会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补贴预算增加,上级补助收入、项目预算收入纳入今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3.69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68.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支出、工会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补贴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6.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54万元,与上年283.69对比增加58.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支出、工会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补贴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0元对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没有纳入预算;上级补助支出34.31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34.31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上级补助支出没有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71.53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人员工资支出、工会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补贴;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1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59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行政单位医疗11.77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1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人员缴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情况。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无车辆维护费有保有量原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用中央及省办案业务转移经费支付,所以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8.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6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6万元,公用经费劳务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装备购置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46.3万元对比减少10.71万元,减少23.13%,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去年预算为劳务费,今年预算为编外人员工资,没有使用劳务费,所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90.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万元,固定资产42.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2.4万元,无形资产0.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324.1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52.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资产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72500111



附件2.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3.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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