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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公告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801001 公文目录: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为了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工作,根据《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元谋县2023年基础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元谋县幼儿园小班入园预登记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人数: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100名幼儿。

二、登记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身心发展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在招收范围内适龄幼儿。

三、登记范围:幼儿及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户口在元谋县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东城社区的适龄幼儿;以及符合国家和省、州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适龄子女。如有空余学位,招收进城务工适龄子女。

2023年1月1日后办理户口迁入的不在登记范围。

四、登记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

五、登记地点:元谋县幼儿园大门口。

六、登记办法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请在登记时间内按时到元谋县幼儿园门口进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逾期不予受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幼儿入园申请表(2023年8月5日星期六早上8:00—10:30在元谋县幼儿园门口领取)。

(二)幼儿及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复印件的要求:A4纸,正面上边是户主页,下面是本人页,参照附件1)。

(三)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幼儿父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需提供父母个人财政统发结构工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在编工作证明(需写清楚在职在编,格式见附件2)。

(五)符合国家和省、州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登记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报名登记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录取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

(二)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户口和现居住(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准)在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东城社区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若实际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按年龄从大到小录取,录满为止。

2.第一批次录取后,若有空余学位,录取户口在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东城社区的适龄儿童。若实际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按年龄从大到小录取,录满为止。

九、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于2023年8月19日在元谋县幼儿园大门口进行公示。

备注: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元谋县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987893499文老师。

特此公告。

元谋县幼儿园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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