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1.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1-2季度全县生产总值实现702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89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8%。
2.初步统计,1-7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6.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按可比价计算)。
3.初步统计,1-2季度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09348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4.8%。
4.1-7月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7.2%。
5.1-7月全县实际州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99.51%,省外到位资金同比增长99.79%。
6.1-7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941万元,同比增长21.2%。
7.1-7月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4%,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99.7%。
8.1-7月全县共接待游客296.75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81416.43万元。
9.1-2季度,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13元,同比增长6.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01元,同比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30元,同比增长8.2%。
10.1-2季度,全县“四上”企业从业人员12781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2.52%,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2533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2%,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104.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68%。
11.1-7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14万元,同比增长51.1%;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36843万元,同比增长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