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为农村户籍人口。
易地扶贫搬迁(含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可以按实际共同生活人口申报;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农转非”人口中,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重点是以下9类对象:
1.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
2.202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的农户;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
6.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
7.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
9.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过救助事项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