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什么是城乡临时救助?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25032 公文目录: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救助的应急性、过渡性、托底性制度安排。

1.主要政策依据:《元谋县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元政办发﹝2015﹞51号)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

2.救助对象范围:“因灾、因病、因残、因学、因年老、因年幼无人管护、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人员。

3.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者通过“楚雄治理通(困难找政府)栏目或者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申请家庭和个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根据审批权限,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采取直接审批和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乡镇审核报批意见进行核实审批。

4.批准管理:一是在乡镇建立临时困难救助金备用制度,县民政、财政根据乡镇临时困难救助金的支出情况适时下拨备用金;二是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按月开展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和资金发放,对救助金额在上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50%以内的由乡镇直接审批,超出的报民政局审批,救助资金统一由乡镇发放;三是明确批准标准。个人或家庭每年只能申请2次临时困难救助,原则上为一事一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单次批准标准原则不超过3000元,特殊情况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单次批准标准原则不超过当地当年城乡低保年保障标准的3倍,全年不超过6倍;四是临时困难救助不设救助起付线,特别是因病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的,根据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病情情况、承担的费用情况确定是否给予临时困难救助。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