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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占道经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25040 公文目录: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占道经营是指在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场所上,未经批准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条件经营、摆放物品设施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相关规定,禁止占用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公路等地方摆放货物、设施等;(2)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设置摊位、展示区、广告牌等;(3)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从事商业宣传、销售等活动。另外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外摆摊经营、作业、展示或者堆放物品也属于占道经营。

占道经营是一种违法行为,容易引起交通拥堵、影响市容市貌、妨碍行人通行等问题。如果发现有人占道经营,可以向当地城管部门进行举报。城管部门将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采取相应措施,如罚款、拆除设施、暂扣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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