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27004 公文目录:县民宗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 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 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 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 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 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 份不同的;

(三)其民族成 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 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 份申请变更一次。

第八条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 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 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