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云农通告〔2020〕第9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在金沙江及主要支流(元谋段)实施禁捕的通告》的规定,我县境内金沙江和龙川江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所有天然渔业资源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