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谋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元谋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
11.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老年人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2022年以来,一是扎实抓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共37692户次43744人次,发放低保金15,645,648.00元,农村低保对象共59218户次109113人次,发放低保金29,560,341.0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606户9742人次,发放供养补助资金985,4248.00元。二是积极履行民政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业职责。2022年共保障“三类”对象10660户次20643人次,发放资金5,832,800.00元。三是提高“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使用效率。通过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民政救助事项2343件,办结2343件,办结率达100%。
2.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
投入资金9,672,100.00元,全力推进“810”民生实事,启动姜驿乡、江边乡2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建2所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3个乡镇敬老院“三改”工程,在4个公办养老机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智慧消防项目,建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1个。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3个,新增护理型床位452张。新建老年幸福食堂1个,完成困难居家适老化改造50户,发放4个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组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307人,开展养老服务防诈骗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放老年人健康和长寿补助30372人次,发放高龄津贴共计2,066,000.00元。全县有各类养老机构33个,床位1730张,平均每千人老年人拥有床位50张。
3.强化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2022年纳入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49名、发放补助资金572,000.00元;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对5名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孤儿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金40,835.80元。
4.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开展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争取补助资金180,000.00元,完成3个试点村(社区)各项工作;上报老城乡丙月村村民委员会为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督促整改村规民约2条,村民自治章程1条;指导77个村(社区)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整改不规范挂牌5块,整改不规范村务公开信息10条;全面推行大岗位制,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加强元马镇金龙、江洲、百果村民委员会村改社区指导工作。
5.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社会组织联建(挂靠)党支部91个,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91.5%。二是强化准入和退出管理。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3个、社会团体8个,到期换证6个,办理变更登记2个,参加年检98个:成立社会组织孵化站1个,全县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8个。三是及时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6个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进行清理,认真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6.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持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广泛宣传新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按照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开展清理1次,更名同音不同名地名1条;更新完善行政区划、自治组织、居民点、街道路巷、陆地水系、陆地地形地名信息1723条,更新完善非行政区、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讯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地名信息1124条,审核率达100%;挖掘出具有地名文化意义的重点特色地名131条。开展《元谋县行政区划图》校对;完成元马镇10个社区和水电移民安置点三维码户牌、街牌、村牌的安装工作。开展川滇线第四轮联检工作,更换界桩1根。
7.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深化殡葬领域改革。争取补助资金800,000.00元,对4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持续做好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严格执行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全年共火化遗体1773具,骨灰入公墓安葬1722具(其中:公益性公墓安葬1106具,经营性公墓安葬601具,凉山彝族北部方言传统火葬12具,本地户籍外县安葬3具),外县户籍回原籍安葬51具。发放惠民殡葬补助1600人兑付补助5,128,700.00万元,减免火化费运尸费16,515,490.00元。二是推进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9758人次,金额4,340,4200.00元。落实落细保障措施,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三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全年接待外来人310人次,其中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1人次,接收上级送返我县的流浪乞讨人员回家7人次,救助重病住院流浪乞讨人员3人,支出经费22,400.00元。四是加强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893对,其中:结婚登记1241对,离婚登记345对,补发结婚登记285对,补发离婚登记22对。出具离婚登记申请书601对;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12月底,共销号早婚早育对象34人。
8.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一是认真落实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的各项措施。认真开展“9.5慈善日”的宣传活动,完成元谋县红十字会备案,成立元谋县慈善会和元谋县援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10个乡镇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全县社工机构有工作人员123名,有社会工作者222名。二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站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名;精心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2022年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18名。我县拥有持证社工39人,初级社工师37人,中级社工师2人,社工人才备案222名;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全县有志愿服务组织167个,注册志愿者人数达33757人。三是推进福利彩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年销售电脑福利彩票和即开型福利彩票187,195,100.00元。
9.强化作风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是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2022年民政局亮点工作,一是完成“三维码智慧门牌”建设工作。2022年在元马镇10个社区、3个水电移民安置点安装三维码智慧门牌14474块,安装街路巷、自然村三维码智慧地名标志牌418块。二是元谋县老城乡丙月村村民委员会2022年11月28日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是元谋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2022年被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股、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2022根据《元谋县机构编制督查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将人事教育和规划财务股并入办公室,内设机构比上年减少1个。所属单位事业2个,分别是:元谋县殡葬管理所、元谋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元谋县民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0,810,03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66,221.38元,占总收入的96.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43,812元,占总收入的3.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85,298.08元,增长7.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97,724.88元,增长6.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87,573.2元,增长121.9%。
增长原因:一是2022年10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资金拨入县民政局发放,二是上级民政部门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我县养老项目的投入,因此,2022年总收入比上一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3,439,679.94元。其中:基本支出6,601,930.26元,占总支出的8.99%;项目支出66,837,749.68元,占总支出的91.0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45,088.21元,增长6.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0,859.36元,增长2.18%;项目支出增加3,104,228.85元,增长4.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增长原因:一是2022年10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资金拨入县民政局发放,二是上级民政部门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我县养老项目的投入,因此,2022年总支出比上一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01,930.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74,375.08元,占基本支出的87.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7,555.18元,占基本支出的12.54%。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6人,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829.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37,749.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9,832.03元,主要用于:1.开展水电移民工作支出40,002.18元,2.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支出26,000.00元,3.开展民政事务专项业务费支出130,000.00元,4.民政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民政工作日常办公支出33,829.85元。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605,060.8元,主要用于:1.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支出32,738.80元,2.城区地名标志、智慧门牌安装支出572,322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64,028.08元,主要用于:1.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1,948,736.88元,2.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33,280.00元,3.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82,011.20元。
老年福利支出:1,809,514.56元,主要用于:1.羊街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支出200,000.00元,2.元马镇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支出689,714.56元3.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25,400.00元,4.元谋县老年护理院建设支出784,400.00元,5.敬老节慰问支出10,000.00元。
殡葬支出:1,651,490.00元,主要用于我县火化区死亡人员遗体运输和火化补助。
养老服务支出:2,072,798.40元,主要用于:1.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140,627元,2.江边乡区域性养老服务建设支出956,909.00元,3.姜驿乡区域性养老服务建设支出975,262.40元。
残疾人事业支出:1,451,24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645,648.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560,34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临时救助支出:134,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困难救助支出。
流浪乞讨救助支出:22,416.34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救助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854,248.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五保户生活救助支出。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60,807.16元,主要用于开展福利彩票销售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75,825.31元,主要用于:1.黄瓜园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支出300,000.00元,2.黄瓜园敬老院提升改造支出199,961.89元,3.羊街敬老院提升改造支出56,555.2元,4.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132,240.00元,5.困难群众火化补助支出57,000.000元,6.孤儿福彩圆梦助学支出40,835.80元,7.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390,000.00元,8.开展50户困难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支出148,167.42元,9.开办老年幸福食堂一个支出150,000.00元,10.儿童之家建设补助支出13,065元,11.残疾人康复辅助器材购置支出55,000.00元,12.社会工作站支出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602,094.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1%。与上年相比增加2,833,491.27元,增长4.31%,主要是2022年10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资金拨入县民政局发放,因此,2022年支出比上一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935,06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3%。主要用于:(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355,887.21元,其中:行政运行5,122,029.28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9,829.85元,主要用于:殡仪馆非税收入返回保障我县殡仪馆正常运转支出10,000.00与元、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支出26,00.00元、民政管理事务以奖代补补助支出33,829.85元;其他民族管理事务支出2,164,028.08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1,948,736.88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3,280.00元、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82,011.2元;(2)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12,873.7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320,638.70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6,250.6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984.44元;(3)社会福利支出3,097,912.96元,其中:老年福利支出1,025,114.56元,主要用于:羊街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200,000.00元、元马镇敬老院提升改造支出689,714.56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125,400.00元、敬老节慰问经费10,000.00元,养老服务支出2,072,798.40元,主要用于用于:江边区域性养老服务建设956,909.00元、姜驿区域性养老服务建设975,262.4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140,627.00元;(4)残疾人事业支出:1,451,2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5,205,989.00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5645,648.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9,560,341.00元;(6)临时救助支出156,916.34元,其中:临时困难救助支出134,5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困难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支出22,416.34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7)特困人员供养支出9,854,248.00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6,50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其中:(1)行政医疗164,138.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686.9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3,676.8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0,5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39.00元,支出决算为23,7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3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为23,739.00元,支出决算为23,7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7元,下降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7元,下降8.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327元,下降8.04%,主要用于是我局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民政部门工作检查、周边县市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555.18元,比上年增加533,317.26元,增长181.2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临聘人员工资列入人员经费,本年度列公用经费,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聘用人员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民政局资产总额95,590,775.52元,其中,流动资产1,065,531.66元,固定资产24,541,76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8,109,303.96元,无形资产1,874,171.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5,820.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361.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5,995,187.9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45,85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57,455.8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115.68平方米,账面原值12,563,282.4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9,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