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其部门职能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制订本县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实现统计计算自动化,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行政区划内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并协同司法部门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审批和管理县级各主管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指导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按规定检查、审定、编印、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发,做好统计信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农业、人口、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管好用好统计事业费,积极培育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计执法。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组织管理本县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单位登记、发证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初步核算,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GDP)100.4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增速较上半年(5.8%)回落0.4个百分点,比全国(3%)、全省(3.8%)分别高2.4个和1.6个百分点,比全州(6.3%)低0.9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在全州10县市中排第4位,增速排第9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56亿元,同比增长5.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8.1%;第二产业增加值32.46亿元,同比增长8.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7.9%;第三产业增加值39.47亿元,同比增长3.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4%。三次产业的结构为28.4﹕32.3﹕39.3,与上年同期相比,第一产业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2.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2.5个百分点。
1-3季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8.7%,增速排全州第3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36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排全州第4位;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排全州第1位;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5亿元,同比增长1.6%,增速排全州第3位;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11.79亿元,比年初增长2.4%,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1.87亿元,比年初增长10.4%;金融机构贷款余额74.72亿元,比年初增加11.7%;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6%,物价涨幅在全年控价范围内。
(2)深入扎实开展党建工作
认真对照《中共元谋县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安排方案》、《中共元谋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共元谋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要求,把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有序开展“三会一课”,局党支部委员会在每月末召开会议研究下月的主题活动日内容,按要求开展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员积分评定及相关活动,并在云岭先锋APP发布会议通知、签到和活动纪要。制定县统计局2022年领导班子党史学习及讲党课计划表、2022年干部职工党史学习及讲党课计划表,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党史领学及讲党课活动,截至11月5日已开展党史领学33期,参学职工300余人次;开展讲党课12次,参学党员100余人次。通过党史学习及党课宣讲,全体干部职工对党有了更清楚的认识,立足新起点、新征程,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肩负的历史使命、中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深刻汲取历史经验,全面掌握实践要求,勇挑重担、真抓实干,为元谋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认真按照县委的部署安排,持续开展“清廉元谋”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从领导机关带头做起,从领导干部身边的人管起,从严监督管理。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把具体问题整改到位,又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加强分析归纳、找准共性问题,按照督导落实一批、细化完善一批、研究制定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2022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具体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0月县统计局共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活动9场次。对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两个责任”专题约谈,约谈18人次,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人次。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切实维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截至目前,2022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8次,专题交流发言20次,在职干部理论学习9次,合计320余人次参与学习,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3)不断夯实常规统计基础工作
按时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工作。按照省、州统计局和调查队的要求,认真组织我县辖区企业单位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农业、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文化产业、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常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数据报送工作,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和审核评估,严格执行各项统计报表审核、报送、评估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了各专业准确、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年报、季报和月报任务。
积极做好统计监测预警服务。紧紧围绕着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统计调研,主动向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领导请示和汇报,及时、多角度、全方位收集统计信息,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咨询台”作用,大力提高统计服务的时效性、敏锐性,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强化对农业、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商贸业等主要产业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积极做好与州统计局的沟通汇报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工作,不断强化分析预警,提前做好预测预判,变事后统计数据为事前预测预警。多次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统计工作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及时发布了《元谋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元谋县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快报》8期,精心组织编印《元谋县领导干部经济手册(2022年)》350册、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15篇、统计信息36条,接受各级各部门电话及上门咨询130余次,提供统计数据280多笔。为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及时提供各类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按照《统计法》及省州统计局的要求,认真开展2022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完成对我县18家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同时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组织全局专业人员深入十乡镇、统计调查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做到不“虚报、瞒报、漏报”,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准确、详实的统计数据。
不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开展多形式的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文化建设活动,牢固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为推进现代服务型统计队伍建设提供支撑。全年共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40余次,培训指导统计业务人员300余人次,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统计单位督促指导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强力推进企业“升规达限”工作的开展。2022年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申报成功20家(其中:工业企业4家、商贸企业14家、建筑业企业2家)。
抓好2022年统计重点工作。截至10月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有序推进,已完成抽中小区1200户摸底调查工作和110户样本户的抽取,完成样本户开户80户,下步继续开展样本户开户和记账业务培训工作。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已完成对10个普查小区建筑物及住房单元核查、数据质量验收。11月将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4)积极参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
县统计局坚持把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和统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相互促进,相互督促,全面提高统计干部的民族政策水平,增强了统计干部的民族大团结意识。全局紧紧围绕全县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把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相关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踏踏实实的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5)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
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风险防控,常态化排查监管,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卡点执勤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贡献力量。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县统计局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县、乡工作安排,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要求。一是压实干部挂包帮扶责任。认真组织全局挂包干部深入建档立卡户家中详细了解建档立卡户生产生活情况,掌握建档立卡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产业发展情况,帮助群众致富增收出谋划策,有效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主力军”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县统计局选派1名工作队员派驻凉山乡那迪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通过勤踏群众家“门槛”、常“串”群众家门,帮助群众处理村内事务,有效落实惠农政策,为推进乡村振兴打下扎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下设机构为1室4股1中心1队,包括:办公室、综合股、城乡调查股、工商基建股、法规股、普查中心和地方调查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谋县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368,00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6,001.79元,占总收入的98.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4,647.20元,增长15.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2,647.20元,增长16.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8,000.00元,下降28.00%。收入数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增加工资,增加奖金;其它收入、项目拨款收入减少数主要是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经结束,工作经费拨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442,332.50元。其中:基本支出4,026,032.13元,占总支出的90.63%;项目支出416,300.37元,占总支出的9.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4,066.67元,增长15.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7,231.46元,增长23.92%;项目支出减少193,164.79元,下降31.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数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增加工资,增加奖金;项目拨款支出减少数主要是脱贫攻坚普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普查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26,032.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23,796.9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235.14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300.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支出如下:统计信息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9,388.48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60,191.73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32,750.46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53,969.70元;其他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8,752.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7%。与上年相比增加577,696.2元,增长15.53%,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工资,增加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0,4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62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工伤、养老保险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4,09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是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38,797.6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296.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8,6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08,61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8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81.6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8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98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基本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纪律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391.66元,增长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391.66元,增长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年扶贫下乡工作用车量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扶贫及统计工作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我单位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付单位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235.14元,比上年增加38,185.86元,增长23.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年扶贫下乡工作用车量增加,委托业务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电信服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统计局单位资产总额634,457.72元,其中,流动资产20,181.97元,固定资产614,275.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179.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