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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102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3〕91号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马青清、李雪梅、马智、王学萍、文炳祥、李荣芝、杨传霞、文婷、张美萍、何良芝、徐超英、顾枫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原司令部管理范围纳入城市管理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元谋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5-2030)》,我县县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东城社区门口,南至县城红卫村,西至凤凰山,北至能禹火车进站路,总面积为30.33平方公里。而我县城市建设连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完善的区域,即县城建成区面积仅为8.9平方公里。目前,纳入城市管理的范围基本是在县城建成区以内。司令部及飞机场这块区域属于军事用地,且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更远离县城建成区,因此无法纳入城市管理。至于各位代表反映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情况,我局将会把该情况反馈给元马镇人民政府,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附近居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或者发动党员干部开展义务劳动等,对该片区域进行整治。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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