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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0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102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3〕67号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王学萍、文炳祥、李荣芝、杨传霞、文婷、何良芝、徐超英、张美萍、马智、李雪梅、马青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箐河上段观光休闲步道建设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美丽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开展,我县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大箐河两岸路面硬化美化工程日趋完善,河岸两侧已成为周边生活的居民群众茶余饭后休闲的好去处。代表们提出的大箐河上段(张二村大桥以上)可以修建休闲步道和设置健身器材,增加休闲娱乐场所,打造大箐河上段观光休闲环境的建议非常好。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到该路段进行了查看,大箐河自张二村大桥以上路段确实宽敞,但在该路段上建设休闲步道的话步道不能连通,还会减小道路宽度,不利于道路通行;至于在该路段安装健身器材,我局目前没有足够的项目建设资金,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待资金充足会在该路段选取合适位置设置健身器材,为周边群众增加休闲娱乐场所。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清会 1337878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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