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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103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3〕72号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正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元谋县城的凤仪公园内修建避雨设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于2022年12月印发《元谋县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在绿美城市建设工作过程中坚持“绿美惠民”理念,以城区“添绿”、城市近郊“增绿”、路域“铺绿”为重点,突出城区景区化,建筑景点化。通过持续加大绿色廊道、大型绿地、口袋公园等城镇绿化体系建设,推动全域绿化、全城绿化。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依托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对城市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到时候会在凤仪公园改造过程中选取合适的区域增设避雨设施,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健全的休闲娱乐场所。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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