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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103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3〕73号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1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姜绍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108线拆迁安置小区污水未接入主干道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据了解,108国道大沟信用社西侧的拆迁安置小区共有87户人家,小区房屋建设时各户人家已做好地下污水管道,但未接入大沟完小路主干道污水管,随着小区租住人员的增加,污水冒出井盖,影响住户生活。针对这个问题,我局在组织修建大沟完小主干道时,已预留管道接口,用于该拆迁安置小区的各栋房屋污水管道接入市政主管,但目前存在一个问题,该小区管道接入大沟完小主干道市政主管需经过一片空地,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开挖,该地快产权不明确,需待大沟社区与元马镇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好该地块问题才能施工。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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