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承担和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二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我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我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四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五是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六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七是统一领导和管理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是职能转变。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抓手,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责使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以规划为引领,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一是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16个专题研究已完成审查13个,其余3个正在加快编制。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8.99万亩,占稳定耕地图斑总面积的90%;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26.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1.07%;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22万亩,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认定基数的1.17倍。近期,自然资源部已将三区三线成果矢量数据反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已正式启用。二是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加强村庄规划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印发《元谋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县3年行动工作目标任务。2022年元谋县村庄规划编制任务30个,实际编制37个,目前完成审查10个,剩余27个正在开展编制和审查。三是严格开展规划许可审查。截至目前,共办理规划勘察意见82份,审查各类规划许可证83本,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0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0份;组织规划竣工验收11个项目,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组织上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项目6个;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生态保护红线查询16次;出具选址意见项目6个、组织选址踏勘论证报告审查项目5个。
2.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制定下发《元谋县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五项机制”》《元谋县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元谋县耕地保护二十四条措施》《元谋县补充耕地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元谋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补充耕地工作长效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收取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保证金631.41万元;投入资金198.99万元聘请技术单位完成全县77个行政村无人机航拍;完成全县10乡镇耕地现状“一张图”交办。三是全力推进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共计入库补充耕地项目5个,新增耕地数量指标4774亩、水田规模801亩、粮食产能指标239.21万公斤;按照政策要求完成了水田、水浇地(含旱地)种植管护项目7个,正在开展项目入库举证等工作,预计入库后可产生耕地数量指标5210亩、水田规模指标2100亩、粮食产能指标252万公斤;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4个,规划建设规模合计约1500亩,概算总投资约3238.39万元;上报州级审查项目13个;完成残次林地评估认定3个批次3.64万亩。
3.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提升要素保障水平。一是抓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编制上报了元谋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面积254.24亩,目前已按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方案,待省级评审;上报并通过审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5个,其中城镇批次用地3个,面积415.0275亩;单独选址项目用地1个,面积45.1155亩;集体批次用地1个,面积8.997亩。二是加大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9宗340.65亩,实现土地有偿收入6119.11万元,其中:划拨19宗96.36亩,划拨价款10.59万元,出让30宗244.29亩,出让价款6108.52万元;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94.45亩,占州级下达年度处置任务数432.63亩的68.06%,达到阶段性整改要求;2022年州级下达处置闲置土地任务3宗600.195亩,已全部完成处置,处置率100%。三是着力抓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探索建立项目提前预审研判工作机制,压缩审批时限。今年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3份,有效加快了项目进度。
4.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一是坚决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巡查检查79次,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3件,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案件6件,没收违法建筑12220.38平方米,收缴罚款94.55万元;立案查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8件,收缴罚款12.95万元;发现和制止违法采矿行为4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3份。二是坚决整改卫片执法发现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反馈国家审计署指出我县2017年和2018年24宗卫片执法涉及的违法用地全部整改到位,其中:拆除复垦20宗面积39.6亩,部分完善用地手续拆除复垦4宗;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97个,监测图斑面积5755.2亩,占用耕地1736.01亩,基本农田578.11亩,通过实地核查、内业分析和举证,涉及违法用地76宗,面积383.52亩,占用耕地59.7亩,基本农田20.13亩,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7宗145.55亩,阶段性整改16宗69.22亩,整改完成率43.42%。未整改43宗168.6亩。三是开展2022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全县共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8宗25.77亩,截至目前完成整改7宗,拆除5宗面积10.07亩,完善用地手续2宗13.6亩,未整改1宗2.1亩,我局已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5.铸牢安全屏障,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制定下发《元谋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技术专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62个,落实监测人员140名;开展群测群防培训20场850人次、应急演练120场1200多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500张、避险明白卡3000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8期。二是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出现险情和灾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三是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投资1090万元的江边乡启宪大箐泥石流治理项目于5月底完成外业施工,正在组织项目初验准备工作;投资1212万元的黄瓜园镇棋柳干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组织编制物茂乡罗兴村委会多克小组泥石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争取纳入2023年治理计划。1-11月全县发生滑坡地质灾害险情3起,因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未造成人员伤亡。
6.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勘查开采秩序。一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联勘联审制度,依法办理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等审核审批工作。今年上报审批系统8件,获批采矿权延续登记4件,另外4件正在办理。编制完成《元谋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上报州级审查。二是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计划,认真做好老城乡兰家坟石场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力争年底以“净矿”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切实抓好矿业权出让收益收缴。1-10月,代收班皂利铜矿合同价款346.52万元,收缴采矿权使用费1.75万元。
7.维护群众权益,夯实自然资源基础工作。一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1-11月,受理不动产登记8556件,其中:首次登记672件,转移登记5327件,抵押登记1603件,抵押权注销登记633件。二是抓实各类审计、督查检查问题整改。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原县委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有序推进。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系统内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人,平职交流调出1人,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人,新提拔股所级干部4人,内部调整使用干部15人,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退伍安置事业人员3名、商调1名,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1名。四是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受理信访件18件,办结18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11件;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爱卫创卫工作取得新进展。
8.2022年工作亮点
(1).三大经济指标任务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
2022年,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招商引资任务6亿元,已落实招商引资项目1个,为元谋跃鑫地产有限公司尚书溪岸小区项目,目前完成招商引资7.38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23%;下达向上争取资金任务1500万元,已争取上级到位补助资金4951万元,完成任务数的330%;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1亿元,目前完成固定资产入库项目6个,总投资2.226亿元,1-11月完成上报投资2.21亿元,占全年目标2.1亿元的105%。
(2).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成效显著
2022年,我县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全州排名第一荣获州委、州政府表扬,我局作为先进集体、分管副局长作为先进个人受到州委州政府表扬。在今年5月16日禄丰市召开的全州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粮食安全现场推进会和8月24日姚安县召开的全州补充耕地三年攻坚行动动员大会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开国和县委书记刘文跃分别代表元谋县作了交流发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自然资源督查和监督协调办、法规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元谋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3.元谋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4.元谋县矿业权交易中心;
5.元谋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元马自然资源所(元马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黄瓜园自然资源所(黄瓜园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羊街自然资源所(羊街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元谋县自然资源局老城自然资源所(老城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0.元谋县自然资源局物茂自然资源所(物茂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1.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江边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2.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姜驿自然资源所(姜驿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3.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平田自然资源所(平田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新华自然资源所(新华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5.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凉山自然资源所(凉山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7,238,894.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87,494.05元,占总收入的70.0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151,400.02元,占总收入的29.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54,216.66元,增长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62,093.6元,下降3.0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316,310.26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到期,支付贷款本息,拨入资金相比上年增加,所以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964,511.3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9,150.25元,占总支出的17.54%;项目支出59,345,361.05元,占总支出的82.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284,846.94元,增长29.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4,442.94元,增长9.88%;项目支出增加15,150,404元,增长34.2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银行贷款到期,支付贷款本息,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19,150.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28,66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0,485.13元,占基本支出的7.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345,361.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4,770,143.17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补助被征地农民等项目相关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99,852.12元,主要用于征地补偿支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387,920元,主要用于失地农民保障金支出;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73,128.00元,主要用于出让土地评估业务经费、用地报批勘测定界业务经费等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909,243.05元,主要用于银行到期本金、利息支出。
2.农林水支出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委托业务费。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174,006.02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及工程款、废弃露天矿项目技术服务费、水电移民安置工作经费、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委托业务费等。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自然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19,499.35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费;
(2)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规划展示厅建设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3)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7,511,449.58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提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及工程款、废弃露天矿项目技术服务费等;
(4)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
(5)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751,250.76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应用系统运维、不动产证书工本费及三调委托业务费;
(6)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6,53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经费;
(7)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2,535,276.33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乌东德电站移民安置点勘测定界费用、光伏发电项目工作经费、巡查预警器材及短信平台费用等。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01,211.86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款、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建设项目委托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57,79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44%。与上年相比增加21,434,120.44元,增长125.91%,主要原因分析:随着土地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开工建设及项目推进,支付工程款增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8,25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6,80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委托业务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339,718.26元,占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9%。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款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1,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601,211.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7%。主要是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119.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920.0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9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9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119.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920.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219.68元,增长70.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803.68元,增长12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16元,增长1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力推进占补平衡项目实施,下乡出差情况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执法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乡村振兴、水电移民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州部门的检查、调研及督查土地整治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485.13元,比上年增加237,269.82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聘人员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5,556.80元、手续费1元、水费8,109.66元、电费27,516.61元、邮电费11,241.93元、物业管理费1,800.00元、差旅费27,002.00元、维修(护)费4,500.00元、会议费5,396.00元、培训费13,498.00元、公务接待费14,120.00元、劳务费263,900.40元、委托业务费2,700.00元、工会经费167,792.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20.09元、其他交通费297,0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51,506,311.11元,其中,流动资产128,283,110.6元,固定资产2,888,42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261,178.81元,无形资产73,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9,362.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0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