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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供销社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7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供联〔2023〕1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罗炳梅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盘活平田供销社场地资源建设集贸市场”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供销社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盘活社有资产推进社有企业发展是供销综合改革和社有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供销部门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

2003年,平田供销社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改制后,由于各方面原因,产权权属混淆复杂,基层社盘活利用社有资产的积极性不高。为更好地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主动性,使社有资产发挥更大效益。按照基层供销社“属地管理、开放办社”的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原则。近年来,县供销社联合基层社积极与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协调争取盘活平田乡供销社土地资产。2014年以来,多次向县住建局、平田乡人民政府申请建设平田工贸市场或蔬菜水果交易市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启动该项目。今年,为积极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县供销社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平田供销社土地资产产权面积更正工作,为盘活、开发使用平田供销社土地打下基础;同时,积极主动向州供销社、县工信商科局、县投资促进局以及平田乡人民政府汇报及协调商议,争取申报项目立项或资金投入,尽快启动平田供销社集贸市场建设。由于此项目投资大且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向上争取项目均为先建后补且申报周期长,项目实施涉及集镇功能区规划等原因,导致此项目至今难以启动。

各位代表,因受供销体制改革政策性控制而产生的历史现状和当前基层供销社企业发展现实问题影响,县供销社解决基层供销社人、财、物相关事务的能力基础薄弱,在履行职能职责和服务群众、解决具体问题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望各位代表给予谅解。下步工作中,县供销社将继续通过招商引资、争取项目等方式,推进解决平田供销社社有资产盘活事宜。同时,也将继续加强与平田乡党委政府对接协商,争取城镇建设项目支持,共同协作,尽快把平田乡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成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联系人及电话:康玉周13987863051)

元谋县供销社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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