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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8008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发改字〔2023〕14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中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拨付易地扶贫搬迁甘塘片区挨那望村土地征用补偿资金”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马镇甘塘安置点是全县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共安置姜驿乡和江边乡2个乡镇7个村委会24个村民小组930户349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573户2109人,随迁户357户1384人)。安置点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底搬迁入住,2022年安置点水、电、路、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成。2023年6月30日完成县级竣工验收,安置点共投入资金60626.3万元。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安置点仅有12179.47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其余投入的48446.825万元属于部门整合资金和政府通过银行贷款。

由于甘塘安置点建设规模及资金投入较大,加之省州未配备征地补偿资金,为尽快偿还安置点差欠征地补偿款,县发改局分别于2022年9月11日、2023年4月7日以“元发改字〔2022〕103号、元发改字〔2023〕63号”文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请求解决“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差欠征地款。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甘塘片区挨那望村土地征用补偿资金于2023年12月底前由县财政通过追加预算偿还。

感谢您对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支持!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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