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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26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公复〔2023〕13号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1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陆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60岁以上无证驾驶电动车和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元谋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和议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第120号议案交由元谋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李秀宏负责,交警大队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答复意见,李秀宏主任于9月20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第120号议案《关于解决60岁以上无证驾驶电动车和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指出,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电动车出行的需求较大,但存在有些老年人无机动车驾驶证、不懂交通规则等问题。根据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办法》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要求是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因此,一旦超过60周岁的老年人,已经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而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为了切实解决好老年人交通出行的需求,县公安局与县交运局协同配合,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适当增加城区及郊区的公交车线路、班次。另外,公安机关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深入社区、校区、村组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此,衷心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

                             元谋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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