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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3100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3〕5号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3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绍科、王芳、李会芝、罗正富、刘海军、杨宝秀、徐鲜、白杰艳、管文明、起卫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面前村连接江丙公路通村公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要求,2021年,我们对全县30户以上未硬化自然村进村道路开展了核查,将所有未硬化的30户以上自然村进行道路纳入“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按照目前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政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原则为“一个村小组只硬化一条通村公路”,经实地踏勘核查,2023年5月,我局已实施完成了面前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面前村至江丙公路的连接线路不符合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补助要求,向上争取建设资金难度较大;另外,面前村至江丙公路段地势险峻,落差巨大,难以达到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且,该路段属于国家生态红线范围,建设用地无法报批,因此暂时无法开展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加大建设资金争取力度,加强技术力量支持,力争早日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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