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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31009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3〕10号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3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马智、王学萍、文炳祥、李荣芝、杨传霞、文婷、张美萍、何良芝、徐超英、李雪梅、马青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硬化大箐河北岸沿河道路疏导车流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十四五”规划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要求,2021年,我们对全县30户以上未硬化自然村进村道路开展了核查,将所有未硬化的30户以上自然村进行道路纳入“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按照目前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政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原则为“一个村小组只硬化一条通村公路”,经实地踏勘核查,大箐河北岸张二村、南岸广茂村均已在2022年实施了进村道路硬化项目,红坡村也已通达硬化路,因此,大箐河北岸连接红坡村段不符合当前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要求,目前暂只能按现状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加大建设资金争取力度,力争早日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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