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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31010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3〕11号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3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晓梅、倪文斌、李云欢、骆宏伟、白春芹、张正华、李强、起爱琼、蔡欣芹、李润琼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丙华村委会通村公路加宽1.5米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丙华村委会通村公路于2008年实施,通村公路的宽度标准为4.5米,道路两旁留有1.5米的路肩,可满足错车要求。但是,该条公路两边布满了抽水的沉井和电力线、电讯线,部分地段坟冢、种植大棚林立,所以,实施路面拓宽工程需拆迁改移设施工程量和投资较大。目前,国家重点支持“互联互通”、乡镇通三级公路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如实施丙华村委会通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需县级财政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但县财政经济基础薄弱,难以配套相应的建设资金。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丙华村委会公路属于村道,管养责任主体是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养护补助资金由之前的1000元/公里提升到3000元/公里,养护资金在原先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建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合理分配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力度,加强管养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履行好农村公路管养责任。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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