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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3101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3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3〕12号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3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肖红梅、姜绍刚、王贤和、姚利平、伏彩梅、杨中永、李金莲、朱晓珊、唐永莉、杨会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元马镇清和社区那蚌桥工程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踏勘,那蚌桥位于元马镇辖区内的村组公路上,按照当前农村公路桥梁建设政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切块补助资金,只能依靠县级财政出资建设,但是县财政经济基础薄弱,难以配套相应的建设资金,建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多渠道多方式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建设。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乡村道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养护,养护补助资金由之前的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提升到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养护资金已经在原先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建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合理分配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加强管养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检查,履行好农村公路管养责任。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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