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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州、市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什么材料?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320012 公文目录: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1.名称采用“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所)”;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

3.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

4.房地产经纪机构做出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拟在分支机构执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提出申请前4年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7.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8.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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