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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有哪些规定?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626004 公文目录: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