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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9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1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4〕43号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骆宏伟、李云欢、李爱学、李润琼、李国经、刘灵波、张正华、李强、白春芹、起爱琼、蔡欣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贯通胜利路延长线至移民大道路网体系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国家投资政策调整,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项目外,其他项目都属于禁止类项目。因此,市政道路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但结合交通重点工程元大高速公路的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已积极向上争取,将元大高速元谋连接线从县城东南侧纳入高速路建设计划,目前正在实施。同时,县住建局也根据县城规划积极谋划相关项目,待国家投资政策放宽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改善县城东片区路网条件。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