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每年选拔认定1次,每次选拔认定不超过10名。申报过“彝乡电商创业人才”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只认定一名领军人才。通常在每年年初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详细要求由楚雄州商务局另行通知。选拔认定程序如下:
(一)申报推荐。申报对象填写《楚雄州“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县市商务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择优向州商务局推荐;
(二)资格审查。州商务局根据选拔范围与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专家评审。州商务局组织成立“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要由学术威望高、造诣深的专家学者和人才工作管理人员组成;
(四)考察了解。州商务局组织对经评审产生的人选进行考察了解,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建议;
(五)报审认定。州商务局根据综合评审和考察等情况,提出“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人选,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州委常委会同意后,在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未发现影响选拔认定问题的人选,纳入“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