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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保人发生车祸,第三方责任人逃逸:目前找不到,医疗费用只能自己出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121008
公文目录:县医保局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如果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