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并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适时补充或者订正。
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制作或者会同气象主管机构联合制作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预警信息,根据政府授权按照预警级别分级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