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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306017
公文目录:县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