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确保食品及公共场所等相关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更加高效便捷,经研究,自2025年6月1日起,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承担食品及公共场所等相关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转由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元谋县第二人民医院)承接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每周四8:00—11:30,14:30—17:00。
二、办理地点
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元谋县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1号住院楼三楼体检科。
三、人员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仅限于在元谋县辖区内从事食品及公共场所等相关从业人员,免费办理《健康证明》。从业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业从业人员;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个体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三)奶畜、家禽规模养殖人员及乳制品生产人员;
(四)从事饮用水的供水、管水的人员;
(五)托育托幼机构从业人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家政服务机构人员;
(六)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操作人员;
(八)美容美发、足疗、KTV、影院、住宿场所、车站、超市、景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歌舞厅、KTV等娱乐场所,洗浴、桑拿等沐浴场所中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半年需开展1次的艾滋病检测,并在健康证上加盖HIV检测卡)。
四、需提供材料
(一)办证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G类健康证人员)半年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健康证明》;
3.所在就业单位(或拟被聘用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用工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领证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体检表原件;
3.HIV检测卡半年检证盖章需携带《健康证明》。
五、体检流程
门诊大厅挂号(手机预约挂号)→ 体检科排队登记填表→ 填好表格后到检验科排队采血→ 采血后到放射科拍胸片→ 卫生间采集大便标本交回检验科→ 4个工作日后到体检科自助机上打印健康证。
六、必筛疾病
(一)直接从事药品、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等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二)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鳞屑、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三)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手癣、指甲癣等疾病。
(四)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必筛疾病包括:HIV、痢疾、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鳞屑、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检查结果,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者可办理《健康证明》,有效期为1年,1年内不得重复办理。
(二)预防性健康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由医务人员告知本人情况,并提出建议。
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元谋县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17708789395。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