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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5_01/2023-0927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23〕2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陈 英、姜绍刚、杨洪莲、杨会淑、朱晓珊、李金莲、伏彩梅、姚利平、范红金、唐永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将大凉公路新村段规划为停车场的议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我县县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随之而来的城市停车资源供给失衡现象日益突出,县城停车场配套建设不足,出现了“停车难”、“难停车”问题。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2021年5月,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2022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联文印发了《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等改造,综合整治释放空间,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你们提出的在县城大凉公路新村段建设停车场可弥补县城停车设施不足、缓解群众“停车难”,我局积极给予支持。为推进项目建设,在项目用地报批方面,可与我局进行工作对接,我局将安排专人全力给予支持配合。

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请你们继续给予关心、关注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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