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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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市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等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计划,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县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执法队伍的管理、检查和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行使县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督办城市管理的大案、急案;负责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工作;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城市申报工作;负责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理发放工作;负责对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本县创建卫生城市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牌子。下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元谋县环境卫生和公园管理站、元谋县垃圾综合处理推广服务站。有机构1个,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增减。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转变作风,党建引领促进全面发展
一是大抓宣传,持续加大城管系统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开展“党员进社区”“六个一”基层调研走访、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三是抓好工青团妇等工作。四是加强督察考核评价,加大责任查找和追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高效、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2、继续开展“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市容市貌秩序优化
一是继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政处罚;二是继续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三是继续开展城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以路为市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3、严格依法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制度;二是严格案件审查;三是严格依法执法;四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4、强化管理,巩固提升城市环卫成果
一是按照省、州、县对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绿化项目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县城美化、绿化、亮化提升改造管护;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标对表,分解落实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做好承包服务的清扫保洁服务公司、园林绿化管护公司的监督管理,创新督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城区巡回收运垃圾体系,有计划增设垃圾桶点,建设分类垃圾收集示范点,开展好各自业务工作;四是加大对城区垃圾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人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以优质服务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五是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要求,继续参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搬迁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六是加强对城区窨井盖、雨箅子的监督管理工作。七是对县城区18座公厕及34个洗手台增加巡回保洁时间,严格落实三无三有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持续做好公厕提升改造改造;八是继续加大路灯亮化管理维护工作,加大巡查路灯管护,确保亮点率,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亮灯时间及时长,做到既节约资源,又保证居民舒适出行;九是开展垃圾处理服务费收缴工作。
5、继续开展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清垃圾方面。继续加强城区内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做到随满随清;二是扫厕所方面。对县城区18座公厕增加巡回保洁时间,严格落实三无三有标准,确保达到一人一厕的管理标准。三是勤洗手方面。加强对全城区36个公共洗手台日常维护管理。四是常消毒方面。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
6、继续开展好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户外广告牌体设置许可及监管程序、规范门店牌体设置审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25辆(由于单位的特殊性,我单位的车辆为城管执法车辆9辆,垃圾车8辆,绿化车、洒水车、洗扫车6辆,路灯作业车1辆,自卸汽车1辆),实有车辆2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3.2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7.97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195.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协管员40名,工资标准为2万元/年/人。2022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协管员80名,工资标准为3.6万元/年/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增加,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3.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3.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3.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7.97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195.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协管员40名,工资标准为2万元/年/人。2022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协管员80名,工资标准为3.6万元/年/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增加,导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3.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协管员40名,工资标准为2万元/年/人。2022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协管员80名,工资标准为3.6万元/年/人,人员增加,工资标准增加,导致部门预算总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22.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协管员工资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正常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6.74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57.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4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医疗14.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3.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6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新增街(巷)道清扫保洁服务
1、立项依据
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一、研究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8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二、关于将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进行市场化运作)、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面积统计表、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县城部分街路纳入清扫保洁统计表、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
2、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加快卫生县城、美丽县城创建,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老城区、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及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提供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投标,确定承包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工作,承包服务期限为5年,承包金每2年增长一次,每次按每平方米0.5元上调。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新增部分街路清扫保洁面积64593.22平方米。中标方为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清扫保洁本着“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长效管理目标,“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
3、项目实施内容
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包括面积统计表所列道路的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所设垃圾桶(箱)点;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包括公园路面(含所有广场、道路、绿化地、人工附属设施设备、停车场、体育健身区域、儿童游乐场等)及铺装、河道河提道路、园内附属设施、(各类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桥面、栏杆、扶手、凉亭、走廊、花架、园林小品、垃圾桶及果皮箱等)、湖面水体、及面积统计表所列道路的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所设垃圾桶(箱)点;新增街道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的及时保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所设垃圾桶(箱)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4、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河道河提道路和湖面水体保洁不计面积,所需经费333.14万元;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所需经费355.94万元;新增街路清扫保洁面积64593.22平方米,所需经费32.3万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所需经费合计721.38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服务期限共五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止。新增街路清扫保洁服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6、项目实施成效
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控制扬尘污染;垃圾日产日清;清扫保洁率达100%;不留卫生死角,下水道及落水篦子及时清掏、清淤,做到无泥沙、垃圾淤塞;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地面保持做到“五无、六净”;公园路面做到“四无、五净”。全面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建设美丽宜居县城。提高城市环境及卫生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1、立项依据
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十、研究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养护管理面积统计表、城区新增绿化统计表、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承包考核管理办法。
2、项目基本概况
元谋县老城区、新区公园及道路所有由甲方接管的绿化工程均在养护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2022年新增综合绿化面积20171.051平方米,行道树331棵。站石、栏杆、园路、井盖、桌椅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能够油饰的要按要求油饰。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无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等。
3、项目实施内容
管养期内,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精心管护,保质保量完成管护任务,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整形,抹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树木绑扎、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抗灾抢险、设施维护、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管养工作。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2022年新增综合绿化面积20171.051平方米,行道树331棵。
4、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及县城新区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管护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所需经费269.78万元;2022年新增综合绿化面积20171.051平方米,行道树331棵,所需经费18.00万元。全年合计所需费用共计287.78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服务期限共五年,服务自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6、项目实施成效
行道树基本整齐,树木树冠基本正常,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原有树木保存率达到97%以上,修剪及时,缺株率不超过4%,绿地整洁,无杂物和白色污染,对绿化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草坪和地被覆盖率90%以上。枯死树木及时补植补种,无病虫害,绿化管护达到二级管护标准,树木长势良好。全面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环境绿化水平,提升城市绿化率,建设美丽宜居县城,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城区免费公厕及洗手设施管护
1、立项依据
元城管综[2021]19号 关于请求解决城区公共场所、洗手设施管理所需经费的请示、元谋县城管局洗手设施建设情况表、元谋县城管局公厕管理统计表、元谋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元谋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项目基本概况
自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来,权属我局管理的18座公共厕所,34个公共洗手设施均按照公共厕所管理“三有三无”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和公共洗手设施达到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的管理要求开展管理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确保“勤洗手、扫厕所”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3、项目实施内容
对城区18座公共厕所管理做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有手纸、有熏香、有洗手液,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对34个公共洗手设施的管理达到有擦手纸、有洗手液、有垃圾篓;厕所及公共洗手设施做到有水、有电、有专人管理,定期开展消杀作业,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保障能正常使用。
4、资金安排情况
权属我局管理的公共厕所18座,按4.5万元/座/年(含人工费、水电费、耗材费、维修维护费)测算,每年需管理经费81万元;公共洗手设施34个,按1.2万元/个/年(含管理费、手纸、洗手液、水电费、清洁工具、维修维护费)测算,每年需管理经费40.8万元;全年合计所需费用共计121.80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服务期限为长期。
6、项目实施成效
公共厕所管理做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有手纸、有熏香、有洗手液,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公共洗手设施达到有擦手纸、有洗手液、有垃圾篓;厕所及公共洗手设施做到有水、有电、有专人管理,定期开展消杀作业,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保障能正常使用。
(四)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
1、立项依据
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7期(2017年5月15日)第十三个议题、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5期(2013年2月20日)第十个议题、元谋县城区路灯现状分布情况统计表、元谋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项目基本概况
随着凤仪、凤凰湖公园及周边路网、路灯改造等项目相继完工,火车西站广场、种业园区、棚改片区、移民大道等路灯相继投入使用,公园景观灯与城市道路路灯在夜晚同时点亮,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还提升了县城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环境。我局对县城区2565盏路灯和公园景观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灯和照明路灯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管理。
3、项目实施内容
随着凤仪、凤凰湖公园及周边路网、路灯改造等项目相继完工,火车西站广场、种业园区、棚改片区、移民大道等路灯相继投入使用,公园景观灯与城市道路路灯在夜晚同时点亮,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还提升了县城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环境。我局对县城区2565盏路灯和公园景观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灯和照明路灯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管理,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4、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城区路灯现状分布情况统计表及现有景观灯统计,城区2565盏路灯总功率966.703千瓦时,加上变压器空损耗电,2022年需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管理费235.00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服务期限为长期。
6、项目实施成效
随着凤仪、凤凰湖公园及周边路网、路灯改造等项目相继完工,火车西站广场、种业园区、棚改片区、移民大道等路灯相继投入使用,公园景观灯与城市道路路灯在夜晚同时点亮,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还提升了县城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环境。我局对县城区2565盏路灯和公园景观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灯和照明路灯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管理,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公用经费安排332.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05万元,比上年2.00万元增加4.05万元;水费0.15万元,比上年0.08万元增加0.07万元;电费0.30万元,比上年0.20万元增加0.1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比上年0.80万元增加0.2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比上年0.70万元增加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劳务费28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88.00万元;工会经费3.57万元,比上年3.73万元减少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他交通费用4.82万元,比上年5.81万元减少0.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6万元,比上年1.28万元增加0.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40.32增加292.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协管员工资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89.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32万元,固定资产185.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18.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9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22.98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14.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98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资产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