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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fzzfjs2017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2017年,元谋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总揽政府法制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错位。全县共清理出20家县级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62项,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21项、子项7项,完成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布,全县42家单位共有行政职权6943项,责任事项53755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40项,40个资质类型2000多个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深化“多证合一”工作,“32 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开,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划转14 个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126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500多件,“一颗印章管审批” 得以落地见效。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规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修改、清理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和登记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7年,按照《楚雄州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集中大清理。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到期失效,办法、规定、规则、细则等文件视具体情况予以废止或公布失效。经清理,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42件。二是强力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使用和考评等程序。同时,对法律顾问工作任务进行量化,规定了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应诉的数量和要求,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工作主动性。2017年,全县党政机关已经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13家县委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32 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10乡镇人民政府均已聘请法律顾问。5家企事业单位和9家民营企业也聘请了法律顾问。2017年,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县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签订以及各类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32件次,有效避免了县政府的法律风险。三是元谋土林保护立法有结果。2017年,元谋土林保护列入楚雄州立法工作计划,县政府及时成立了起草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参与《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及《规划》编制工作。经过反复修改论证,《楚雄彝族自治州土林保护管理条例》于2017年10月2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12月4日正式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楚雄州制定的第一部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旅游文化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使元谋土林资源保护管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切实做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进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组织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全年,依法召开水价改革等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在举行重大决策听证过程中,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听证网上发布制度,对听证事项实行网上发布,确保重大决策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元谋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全县政府合同进行全面清理,从政府合同的起草、合法性审查、管理备案等环节建立制度。坚持“双审”机制。政府合同经部门起草,部门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再报政府法制办审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合同报审程序。2017年,县政府法制办参与审查水电站建设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开发整理等各类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24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9条,较好地保障县政府对外民事行为的合法安全。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按照《云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元谋县紧紧围绕明确执法职责、加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进一步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抓好动态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采取单位自报自检和法制办动态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二是明确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范围和执法权限,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事项、责任分解工作,将行政执法事项及其责任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所属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责任、岗位三统一,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等行业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影响人民生命安全、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三是认真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圆满完成省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查询系统的录入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全县2017年已结案的部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共20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评查情况现场反馈。二是依法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2017年,将107件代表建议、121件政协提案分别交由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27个县级部门承办。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在2017年7月30日前办理完毕。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县政府依法履职和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三是推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按照《云南省推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元谋县认真做好推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制度具体工作,将重大行政行为纳入上级对下级事前和事后的监督之中,减少了因不当行为引起的行政侵权和行政争议案件的发生。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续办1件,复议结果维持原行政行为的1件,当事人申请撤回1件,坚持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听取专家意见制度、集体讨论制度。二是全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行政应诉沟通协调机制和问责机制,认真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规定》,2017年,全县涉及行政应诉案件13件,已开庭审理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件,其中,县人民政府领导出庭应诉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在2016年出庭率36%的基础上取得突破,行政机关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三是加强依法行政与司法的沟通衔接。年初,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法院就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进行沟通,交流全县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行政争议中存在的共性、疑难问题。同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棚户区改造、拆违治违等法律疑难问题。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与组织部的协调配合,把政府法治纳入领导干部管理教育,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县委干校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形式,邀请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工作者以案释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决策的能力。二是建立政府常务会学法机制。制定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坚持每次会前学法15分钟,由相关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讲授,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学习内容的审核把关。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共开展14期学法活动。三是做好公务员学法考法工作。县普法办制定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县各行政机关公务员按照要求开展学习、考试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发挥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法治宣传教育的格局不断优化。《热坝说法》 已经成为全州法制宣传教育示范,为棚户区改造、凤凰湖公园建设、滨江休闲长廊等项目的推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为扭转县政府法制力量薄弱的现状,组织任命了一名副科级法制办主任,调入两名综合素质较好,持有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同志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政府法制队伍的战斗力不断增强。二是科学谋划部署。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元谋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为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进行量化考核,突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和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还不健全,难以适应当前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因机构编制等原因,绝大多数部门乡镇法制人员多为兼任,大量精力忙于处理办公室及其他繁杂事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随着政府法制工作日趋增多,任务日趋加重,政府法制机构职能转换、队伍建设、业务素质与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差距较大。三是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之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尚不平衡,个别行政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越位、错位的现象和缺位、慢到位、不到位的问题。四是对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的监督措施、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法制机构的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县级法制机构和县级部门、乡镇法制和队伍建设。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作为执法监督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调阅卷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建立规范有序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中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需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五项环节才可作出。其他决策也需经部门法制机构或县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再作出。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减少并及时纠正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要积极稳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通过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三、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8年,元谋县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制定和完善元谋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和措施,明确依法行政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和法律顾问队伍和机构建设。加强执法督促检查力度,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职能作用,把好法律关,强化跟踪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各个环节涉法事务的把关和法律咨询工作,探索构建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加强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力度,树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立足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减少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律风险,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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