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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fzzfjs2022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元谋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协同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5417项,梳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做到办理地点、咨询方式、办理时间准确度100%。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做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和“减证便民”工作。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及简化注销登记程序等改革措施,上线“一件事联办”服务31个,各类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从7个减为3个,审批层次由5个减为2个,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77.96%,审批总体提速率达84%以上。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及时调整权责清单部门47个,县级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5828项,责任事项51329项、追责情形44713项。乡镇级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324项,责任事项2036项、追责情形2362项。县级37个部门及10乡镇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清理权责清单,做到依申请的六类行政权力事项一一对应。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依法平等进入。元谋县未自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全面清理整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等乱收费情况。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柔性执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县共编制首违不罚事项清单435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387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449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414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0项,“综合查一次”清单33项。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对因本级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四是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全州领先。实现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同步运行、审批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行政许可全程网办率100%,单个事项办理时限压缩83.72%以上,政务服务“好差评”事项评价覆盖率91.71%,主动评价率96.87%,互联网自然人注册用户实名占比71.73%,法人注册用户实名占比97.54%,均位居全州前三。“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巩固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制定、修改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同时,紧密结合地方发展需要和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场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2022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四是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及时对《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元政规〔2018〕1号)、《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征税范围的通告》(通告〔2018〕2号)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并及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平台查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30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程序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依法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年内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7件。二是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三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年内,县人民政府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2次,对146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末位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始终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法治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行政处罚法的全面正确实施。共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60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10个乡镇、37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行政执法信息3300余条,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29件,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4023次。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评、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全县2021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和抽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自评案卷4003卷,县级随机抽查县市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9家部门共70卷。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2年办结2件行政复议案件、30件行政诉讼案件,均未出现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判决等相关情形。五是强化经费保障。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没收入同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完全脱钩,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完全脱钩。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2年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8件、政协委员提案154件,回复率及满意度达100%。二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2年共开庭审理15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7份,行政机关均予以采纳并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办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司法建议2件,按期办复率100%。四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发生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裁判情况。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县委县政府高位推动“4+2”矛盾纠纷和信访化解机制,先后制定下发《元谋县新时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疏导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元谋县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建设考核办法》,筹措资金132万元,按照“六落实”“六统一”标准,建成473个规范化的村(居)民小组调解工作站、77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工作室、10个乡镇调解中心和县级大调解中心,组建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795个3602人,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口头协议20元/件,书面协议50元/件,重大疑难案件100元/件)。2022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348件,调处成功2339件,调解成功率达99.6 %,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达4488.78万元,发放上半年“以案定补”资金42790元。创新“4+2”矛盾纠纷和信访化解机制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的认可和肯定,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推荐上报到司法部人民调解师资培训班上进行交流;被州委政研室作为深化改革,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典型经验在全州推广交流学习,《云南省元谋县“4+2”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典型经验被法制日报、法治周末刊载,成为中国之治贡献智慧和力量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案例公示。2022年8月,荣获“云南楚雄州十大改革案例”。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如期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县委编委会批复同意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名,配备工作人员4名到位上岗。投资2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行政复议听证室,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聘请22名行政复议咨询委员,每年财政预算行政复议工作经费3万元,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及时办结2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今年办结的2件行政复议案件。

(七)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开展专题报告、专题培训4期833人次。全县中小学校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35场次,接受宣传教育师生累计26000余人。全县共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156场(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各方面和全过程。在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每年开展“12·4”宪法宣传月暨宣传周活动,全县共组织干部职工1000余人参加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一批100余人、任职培训三批60余人、任职法律知识考试二期30余人。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相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10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下发《元谋县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中共元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进行责任分解落实的通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场次,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1场次,开展法治督察2场次,为切实做好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印发《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印发《法治元谋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元谋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元谋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共元谋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细化落实。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制定印发《元谋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元谋县依法治县工作约谈办法(试行)》《元谋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等文件,强化制度保障。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督察事项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注重结果运用,把法治建设成效及时纳入干部法治档案,抓实考核排序、结果通报,对在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排名末位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权重。

二、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法治人才匮乏。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29人,其中:申请公职律师证的5人,担任法律顾问23人,专门从事法治工作11人。法治人才不能适应法制审核工作需要。

(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落实不到位,致使能力水平与日益繁重的执法工作任务不相匹配。

(三)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参差不齐。部分县级执法部门存在对省、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没有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的问题,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因上级机关暂未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存在等待观望思想。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机制,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努力争创省级示范县。

(二)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个目标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县(市)通办”,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

(三)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确保各项决策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建立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防控决策风险,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动执法端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积极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为,确保到2025年高频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细化率达100%。

(五)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拓展矛盾纠纷及信访积问题“4+2”化解工作机制成果,建立健全运行高效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运用法治渠道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实地调查率、听证率和集体讨论比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力争到202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治政府专家库,提升法律咨询专业化水平。充分利用好法律顾问的资源力量,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为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智囊团”“护航者”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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