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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索引号:ymx-/2022-0704001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0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函〔2022〕1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元谋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是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元谋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快推进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圆满完成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要求,坚持精准整治、科学整治、依法整治,聚焦突出短板,以控源截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活水调度、水生态修复治理、水生态执法、水质监测、巡查检查、区域环评限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为重点,大力推进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加强龙川江流域河湖生态系统保护,维持河湖生态系统正常功能,全面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元谋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辖区内龙川江汇入金沙江的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到2024年,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21年的85%提升到94%;龙川江干流黄瓜园国控断面水质保持II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控源截污行动

1.治城镇污水。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逐步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加快集镇“两污”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进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确保污水入管入厂、清水入河。到2024年,基本实现县城建成区全收集、全处理,污水“零直排”,县城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

2.治城中村污水。开展城中村污水排放和污染水体调查,加强污水、垃圾、畜禽粪污等清理整治,杜绝城中村污水直排。

3.治入河排水口。加强龙川江流域沿岸排水口排查,逐一登记建档,逐一整治清零。规范城市排洪泵站、截污闸门等排水行为,加强已整治市政排水口巡查维护,防止污水非正常溢流。

4.治入河排污口。严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落实入河排污口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5.治城镇垃圾。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实现流域内乡镇集镇区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深入推进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

6.治企业污染。持续开展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氮磷排放重点行业企业超标整治,深化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坚持“一企一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7.治流域矿山。积极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加强流域内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强化近河湖区域挖山采砂采石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石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8.治河湖“四乱”。加强巡湖巡河,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清理整治范围由主要河库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

(二)实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行动

1.治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加强黑臭水体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整治的,及时开展整治过程和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

2.治农村污水。选择位于龙川江沿岸及其支流周边部分村落,针对基础设施完善、处于水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实施雨污分流,设置村外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到2024年,全县完成1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以上。

3.治农村生活垃圾。配齐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在不便集中收集处置的地区,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到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0%以上。

4.治养殖业污染。加大畜禽禁、限养区的监管,禁止新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设施装备配套情况核查,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到2024年,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严格控制,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5.推进“厕所革命”。继续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常住户100户以上规模较大自然村卫生公厕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到2024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0%以上。

6.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7.推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及健康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按照养殖量配套足够的农田面积,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到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8.推行化肥减量增效。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还田渠道,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到2024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测地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1.5%以上。

9.推行农药减量控害。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防控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到2024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以上。

10.推行农膜回收利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有序替代。加强市场监管,禁止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到2024年,全县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

(三)实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完善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基本实现县城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和考核,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激励污水处理厂做到超低排放。

(四)实施活水调度行动

1.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落实水库、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保障龙川江枯水期生态基流,提高生态补水能力,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到2024年,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85%。

2.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强化节约用水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水危机意识和水忧患意识。

3.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因地制宜,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节水型畜牧渔业,积极发展养殖业节水技术,发展集约化节水型养殖技术和家畜集中供水与综合利用。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提高灌区用水效能,推进灌区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到2024年,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农田有效灌溉率达50%。

4.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加强重点企业节水能力建设。

(五)实施水生态修复治理行动

1.实施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统筹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强化龙川江流域河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进行整治。规范旅游业发展,强化审批和监管力度,严格管控河湖周边旅游地产开发。

2.加强人工湿地建设管理。在做好龙川江已建湿地运行维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推进人工湿地建设。

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开展河道现状调查评估,推进生态河道治理,恢复和增强河流水系自净能力。加快两岸绿化美化,加强沿岸村庄、集镇系统治理,着力打造河流沿线景观节点。

4.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全面加强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执法监管综合效能。到2024年,元谋县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不低于70%。

5.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禁止制造、销售、宣传使用国家名目规定的禁用渔具,禁止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销售、加工所有鱼类和水生动物,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绝户网”等破坏渔业资源行为,坚决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6.推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针对各流域农业生产特点,出台鼓励绿色有机发展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水稻、豆类、油菜等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种植。

7.实施流域森林保护修复。创新完善流域内造林绿化管护机制,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审批,加强防护林造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退化林修复等项目实施,持续提升流域内森林覆盖率。

(六)实施水生态执法行动。加强执法监管,对各类涉河涉湖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对环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河库渠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实施水质监测行动。增设水质自动检测站点,加强水质监测评价,定期公开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提高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水平。

(八)实施巡查检查行动

1.完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州级修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管理条例》与当前河湖保护管理不相适应的条款;配合州级开展河湖岸线保护科学立法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开展流域内水污染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增加巡河频次,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健全和完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河湖长制督察。发挥县人大和县政协河湖长制工作监督作用,加强督察。严格监督执纪,严厉问责不作为、虚假作为,对涉河涉湖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深挖问题根源,让河湖保护各项法律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九)实施区域环评限批行动。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十)实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行动。建立河湖生态质量监测评价机制,探索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科学制定补偿标准,引导乡镇加强水污染治理,提升龙川江水环境质量。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流域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历史担当,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流域乡镇党委、政府对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负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负总责,要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序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月调度机制。

(三)强化机制建设。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要将年度制定的断面水质巩固提升方案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元谋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流域乡镇要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建立健全问题交办、工作调度、会商帮扶、督察督办、考核问效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形成合力,全力推进龙川江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水环境整治提升。

(四)压紧压实责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督促各行业部门、各乡镇的责任落实,确保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县级牵头部门、流域乡镇于每月8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每年6月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每年12月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县级有关部门、流域乡镇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联系、信息报送、推动落实等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8—6104040,邮箱:ymslgy@126.com。

附件:元谋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元谋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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