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元干字〔2022〕34号文件通知,县人民政府决定:
杞建华 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罗余炳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继江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郑晓平 任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阮晓强 任县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文如熊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供销社理事副主任职务;
杨艺霞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安金强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县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职务;
顾云亮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鲁燕明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一中队 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丁 涛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二中队 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蔡光华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 中队长;
曹洪云 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四中队 中队长;
丁 亮 任县公安局元马派出所刑侦中队 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文政翔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巡逻中队 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业务中队 中队长职务;
杨宾胄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业务中队 中队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巡逻中队 中队长职务;
文华清 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 中队长;
王建晶 任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绍语 任县司法局姜驿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云 任县灌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永银 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华艳 任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杨朝麟 任县土林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李朝程 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李洪杰 任县地震局副局长,免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从章 免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仲顺华 免去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张聪林 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正龙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碧春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 中队长职务;
李金荣 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中队长职务;
周 语 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杨刚红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 鹏 免去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站长职务;
苏 培 免去县灌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顺珍 免去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