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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征求“元谋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标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结果公示

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作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元谋县初步研究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元谋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进一步提高科学性、可实施性,元谋县于2025年5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政府网站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下一条: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元谋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标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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