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设施管理,维护农业设施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农业设施权能,促进元谋县现代农业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州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元谋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26日-9月13日将《元谋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集期间,政府网站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说明!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4日
下一条: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元谋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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