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风景名胜区是云南省人民政府1993年公布的省级风景名胜区,2022年,元谋县启动了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25年5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5-2035年)》。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落实、完善、深化《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修编》)对土林景区的保护利用要求,元谋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元谋风景名胜区(班果景区、物茂、河尾和浪巴铺土林片区)详细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土林景区详规》)编制工作。2026年8月31日召开咨询意见建议会,2026年9月24日,书面征求相关单位及乡镇意见,2026年10月13日,召开了《土林景区详规》)县级评审会,听取相关单位及乡镇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土林景区详规》重点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衔接总体规划,以《总体规划修编》划定的班果景区、物茂景区、浪巴铺景区为基础,按照资源统筹有序保护开发原则,规划以元谋风景名胜区奇特造型地质地貌—土林景观和独特的地层剖面风景资源为核心,确定本次规划范围为元谋风景名胜区中的班果景区、物茂土林片区、河尾土林片区、浪巴铺土林片区等四个片区,总规划面积8636.24亩(575.74公顷)。
班果景区:北起土林山脊,南至元平公路,东、西以土林山脚小路为界;规划面积为2456.76亩。
物茂土林片区:北起负那箐,西至新地箐以西农田,东、南至蜻蛉河;规划面积为3190.85亩。
河尾土林片区:北起河尾水库北侧大坝,西至河尾水库东岸,南至泗河水库南岸,东至泗河水库以东;规划面积为1419亩。
浪巴铺土林片区:北起白坡水库北侧林地,东至浪巴铺村,南至西哩凹,西至白立田箐;规划面积为1569.63亩,具体范围附后。

二、土林风景区性质
元谋土林风景区是以土林地貌景观为主要资源特征,以资源保护、生态观光、科普科考、文化体验、乡村休闲、避寒度假为主要功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衔接《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5年,共计10年。四、功能分区
本规划总体布局沿用《总体规划修编》中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发展控制区、旅游服务区四类功能分区,划分本规划范围班果景区、物茂土林片区、河尾土林片区及浪巴铺土林片区功能分区。
五、保护规划
《土林景区详规》分级保护规划划分为3个层级,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为风景区核心景区。一级保护区为严格禁止建设区,二级保护区为严格限制建设区,三级保护区为控制建设区。
班果土林景区分别涉及一级保护区106.89公顷、二级保护区54.52公顷、三级保护区2.37公顷,各级保护分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保留原用途。
物茂土林片区分别涉及一级保护区108.72公顷、二级保护区89.90公顷、三级保护区14.10公顷,各级保护分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保留原用途。
河尾土林片区分别涉及一级保护区38.57公顷、二级保护区40.50公顷、三级保护区15.53公顷,各级保护分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保留原用途。
浪巴铺土林片区分别涉及一级保护区64.12公顷、二级保护区33.05公顷、三级保护区7.47公顷,各级保护分区内永久基本农田 全部保留原用途。
六、建设用地控制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后退红线、出入口方位、配建车位、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总量、绿地率、安全设施、保护设施、建筑限高等。本规划参照元楚雄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元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GB/T 51294-2018)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等规定、标准、规范控制。
(一)用地性质
衔接《总体规划修编》,本规划主要游览设施(旅游点)建设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按照用地用海分类);旅游点建设用地(按照风景区用地分类)。
(二)建筑后退
1.建筑退让道路用地外缘
规划范围内涉及的公路等级为乡道、县道、省道,建筑退让公路用地外缘最小距离如下:
班果景区,涉及S324(现状为四级公路/省道),新建建筑退让S324 公路用地范围线大于等于15m;
物茂土林片区,涉及虎溪公路(现状为四级公路/乡道),上位交通规划拟规划为二级公路 (省道 S218),新增建筑退让元谋县国土空间规划预留廊道边界线外缘缘大于等于15m;
河尾土林片区涉及浪巴铺公路 (现状为三级公路/县道),新增建筑退让浪巴铺公路用地范围线大于等于10m;
浪巴铺土林片区涉及浪巴铺村道公路(现状为四级公路/乡道),新增建筑退让浪巴铺村公路用地范围线大于等于5m。
2.非居住建筑退让用地边界线
规划范围内新增建筑均为非居住建筑,新增建筑基本后退3米;结合用地具体情况,地块周边为非建设用地时可不后退。
同一旅游点(区)内的不同地块,若土地登记的地类用途、取得方式相同,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控制:
(1)相邻地块之间不设围墙,共用消防通道,相邻建筑之间可以按照建筑间距进行控制;
(2)相邻地块采用建筑拼建,在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时,拼建部分可以不退让用地界线,拼建建筑应当整体设计并同步实施。
(3)既有旅游点建筑进行提升改造,确因地块受限,难以满足相关退让要求的,在满足消防、日照、安全等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低于现有退距进行退让。
3.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本规划所有新增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通风、卫生、安全和管线敷设等相关标准要求。防火间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执行。
(三)出入口方位
各地块的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分图则的规定。
(四)配建车位
结合景区接待游客量预测的需求和景区服务人员需求,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0.7个/100㎡计容建筑面积,根据运营管理需求,机动车停车位可以在独立规划单元内集中配建。
(五)建筑密度
新增建筑密度≤35%。
(六)容积率
≤1.0(已建设或出让地块除外)。
(七)建筑总量
班果景区,建筑总量不得大于9863.0㎡。
物茂土林片区,建筑总量不得大于92590.18㎡
河尾土林片区,建筑总量不得大于71830.65㎡
浪巴铺土林片区,建筑总量不得大于 57828.00㎡
(八)绿地率
规划地块绿地率≥20%。
根据各建设用地实际情况,部分面积≤3 亩的建设地块可以适当降低绿地率。
(九)建筑限高
建筑檐口高度≤16m 以内(标志性建筑或特殊用途建筑除外)。
建筑体量不宜过大,注意与周边的环境相协调,以轻巧别致为主。
七、底线管控
本规划严格落实《总体规划》划定的底线管控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九大高原湖泊的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等纳入刚性管控;各项建设不得突破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管控边界与资源保护等级,确需占用的依法履行报批与占补平衡手续。
本规划区域内班果景区、物茂土林片区、河尾土林片区、浪巴铺土林片区等规划单元均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九大高原湖泊的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
物茂土林片区(制单元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0.98公顷,河尾土林片区5.63 公顷,浪巴铺土林片区2.90公顷,班果景区不涉及。本规划新增建设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各级保护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保留原用途。
(二)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班果景区163.78公顷(占 100%)、物茂土林片区211.25 公顷(占 99.31%)、浪巴铺土林片区92.44 公顷(占 88.34%),河尾土林片区不涉及。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班果景区新增0.99公顷;物茂土林片区现状5.44公顷、新增3.82公顷;浪巴铺土林片区现状1.27公顷、新增1.45公顷。上述占用因生态保护红线高占比具有不可避让性,应严格按照自然资发〔2022〕142 号及云自然资〔2023〕98号文件中“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标准执行,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间
2026年10月30日—11月29日
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土林景区详规》编制的意见,了解公众对《土林景区详规》的态度和对社会稳定有何影响的意见。若有何反馈意见或有意了解本项目情况者,请在公示期间内与以下单位联系,并以书面的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以下单位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规划编制单位:昆明艺嘉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志伟
联系方式:1831455093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金成财郡商业中心4幢6层C406室
建设单位: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任彩霞
联系电话:15125873062 电子邮箱:602325428@qq.com
联系地址:元谋县元马镇萃云街中段(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附图:1.班果景区功能布局图
2.物茂土林片区功能布局图
3.浪巴铺土林片区功能布局图
4.河尾土林片区功能布局图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30日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附图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