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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谋风景名胜区金沙江景区详细规划(2026─2035年)》的公示

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作者:   来源:县林草局    点击:[]

元谋风景名胜区是云南省人民政府1993年公布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因工作需要,2022年元谋县启动了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25年5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5─2035年)》。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落实、深化《元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修编》)对金沙江景区的保护利用要求,元谋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元谋风景名胜区金沙江景区详细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金沙江景区详规》)编制工作。2026年6月10日,书面征求相关单位及乡镇意见,2026年7月23日,召开了《金沙江景区详规》县级评审会,听取相关单位及乡镇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金沙江景区详规》重点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衔接总体规划,以《总体规划修编》划定的金沙江景区为基础,确定本次规划范围为元谋风景名胜区中的金沙江景区,总规划面积19464.43公顷。景区范围北与四川省支姑村、小村接壤,南至丙大浪、小那别,西起大坡头梁子、小尖山、丙间梁子,东至县界(武定县交界处)。具体范围附后。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衔接《总体规划修编》,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5年,共计10年。近期为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三、规划区性质

金沙江景区是元谋风景名胜区的分景区,以“高峡平湖”自然风光和“巧渡金沙江”红色文化为主要资源环境特色,结合独特的干热河谷暖冬气候及丰富多元的文化底蕴,开展生态观光、红色体验、水上活动、避寒旅游等风景游赏活动。

四、功能分区

风景游览区:规模5669.58公顷,包括金沙江及龙川江两岸和腊甸岛。风景游览区是具有观赏价值的自然景物和人文景物集中区域,以开展风景游览、欣赏为主要功能。可再细分为红色游览区、水上游览区和峡谷游览区。

风景恢复区:规模12446.04公顷,包括重点进行生态修复的金沙江两岸山体、龙川江东西两岸及消落带区域。风景恢复区是景区内重点恢复、修复、培育、抚育的区域,可适度开展徒步、探险等生态旅游活动,安排为风景游赏和资源恢复服务的相关设施,改善游览条件和提高景观价值,开展必要的农业生产生活工作。

发展控制区:规模1255.57公顷,包括阿柱河村和小平地村两个乡村居民点所在地区、集中连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大片的集体商品林等。发展控制区内维持村落规模格局,整治提升村庄环境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适度发展民宿、民俗体验等特色旅游。

旅游服务区:规模93.24公顷,主要包括丙大浪半岛和金湖半岛两个旅游服务设施集中的地区。丙大浪半岛是景区门户,建设标志性景观配套服务设施。金湖半岛是景区的旅游服务核心地区,在此新建游客服务中心、交通换乘与社会停车场、酒店、商业、文娱等服务设施。

五、分级保护

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面积3588.40公顷。总规确定的风景区核心景区全部纳入一级保护区,范围包括金沙江乌东德水库975米高程水面线环湖100米内区域。一级保护区内主要保护水库河湖景观和长江生态安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禁止在本区域砍伐植被,开采砂石等活动。疏导和控制游客进入数量。除建设游步道外,还应设置必需的游览安全保护设施。

二级保护区,面积14548.30公顷。范围为金沙江、龙川江两岸公益林及红军岛、腊甸岛等区域。二级保护区重点恢复生态与景观环境,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限制机动交通进入。

三级保护区,面积1327.73公顷。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入三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内应控制和引导建设活动,建设应控制功能、规模、强度、建筑高度和形式,与环境相协调。

六、风景游赏规划

(一)景点景群规划

整合山水、红色、峡谷、民族风情等资源,划分六大特色景群,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元谋段)-元谋龙街渡景群:以红军岛为核心,联动龙街渡、棋盘山、石花滩等红色点位,打造集展陈、研学、实景体验于一体的红色主题片区。

金沙江峡谷景观带景群:依托峡谷、丹霞、江景资源,布置观景台、生态步道,开展峡谷观光与户外休闲。

龙川江景观带景群:打造滨湖湿地、生态沙滩,利用成昆铁路遗存建设遗址公园,融合滨水游憩、遗址研学功能。

丙大浪半岛景群:作为景区门户,设置地标景观、汽车营地、热气球基地,集集散、高空观光、户外体验于一体。

阿米拉峡谷景群:依托峡谷地貌与丹霞景观,贯通游览步道,配套解说、休憩设施,主打徒步与地质科普。

特色村寨景群:包括阿柱河、小平地两大民族村落,修缮传统民居,打造民俗体验、农事采摘、乡村民宿业态。

(二)景点建设

景点建设以改造提升、新建小型景观及服务设施为主,遵循保护优先、低干预、微改造原则,避免大体量工程建设。

红军岛、龙街渡、棋盘山等红色景点,实施纪念馆展陈提升、革命旧址场景复原工作,配套建设纪念广场、主题雕塑、景观小品、红色步道等设施。

阿米拉峡谷、金沙江丹霞、石花滩等自然景点,依托现状地形修建生态栈道、观景平台与休憩亭台,同步开展岸线、消落带生态整治,布设地质与景观解说标牌。

丙大浪半岛打造地标景观,配套建设汽车营地、热气球基地。成昆铁路遗址景点,利用原有隧道、站台、路基遗存打造铁道兵隧洞博物馆、遗址艺术园、纪念广场等展陈空间。

阿柱河、小平地少数民族村落,开展村容环境整治,修缮传统民居、寨门与民俗活动场地,打造景观花田、采摘果园、草甸剧场等特色节点。

七、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一)旅游服务设施分级

规划依托江边集镇,承担金沙江景区全域集散、后勤保障及综合接待功能。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共分为4个旅游村(旅游服务区),5个旅游点以及9个服务部的三级布局体系。

(二)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游览设施规划:沿主游线、景点及休憩节点均衡布设问询处、解说标牌、景观小品、生态栈道、休憩亭廊、座椅等设施。按照服务半径规范设置生态公厕与垃圾收集点,所有设施造型简约,优先选用乡土生态材料,严控体量与高度,风貌与峡谷、村寨、红色景观相协调。

住宿设施规划:景区规划住宿总床位1700张,分区合理布局。

商业设施规划:商业、餐饮、文创零售、特色农产品售卖等业态,集中布置在金湖、龙街渡等核心服务区及重点旅游点。控制商业规模,杜绝过度商业化开发;建筑高度、建设强度按规划指标执行,商铺采用组团、街巷式布局,风格贴合地域与民族特色。

文娱设施规划:结合文博场馆、红色遗址、民族村落分区布置展陈馆、民俗活动场地、康体休闲场所。文博、纪念类建筑低容积率、高绿地率,体量小巧隐蔽;民俗展演、户外休闲设施因地制宜、小型化布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

其他服务设施规划:合理布设邮政服务点、治安岗亭、医疗救护站、应急避险场地,满足安全与便民需求。同步搭建智慧旅游体系,实现景区通信、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套智能导览、票务预约、客流监测、视频安防、应急预警等系统。

八、游览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组织

推进沿江旅游公路、区域联络道路改扩建,打通跨区域陆路通道。依托龙街码头、东岸码头打造水上枢纽,开通跨区域水上游线,联动周边景区。增设高铁至景区接送专线,形成公路、铁路、水运多式联运格局。

(二)内部车行交通

以红色旅游公路为主干,提升金沙江大桥至小平地村、棋盘山地区通景支路标准。主干道路兼顾通行与景观功能,两侧增设慢行空间;通景道路结合地形设置错车道,保障会车通行。片区内部路网顺应地势规划,合理控制道路纵坡、横坡,减少土石方开挖,兼顾行车安全与生态保护。

(三)慢行交通系统

观光车道:改造龙街服务点至红军岛的电瓶观光环线,全线限速行驶,沿线设置多处停靠站点。

自行车道:依托龙川江岸线打造滨水骑行主线,串联沿线景区与集镇乡村,形成连续骑行网络,兼顾通勤与休闲游憩功能。

步行道:串联棋盘山、阿米拉峡谷、盐水井、红军岛等片区游览步道,步道尽量利用原有山路改造,采用乡土生态铺装材料。临崖、临水路段增设防护设施,沿线按规范布设休憩点、标识及环卫设施,串联全线景点。

(四)交通设施规划

出入口及场站:设置金湖主入口、丙大浪与龙街渡2处次入口,各出入口配套生态停车场与换乘中心,实现社会车辆与景区内部车辆、非机动车有序换乘。主入口场站功能齐全,次入口以简约配套为主,建筑及场地风貌贴合河谷环境。

码头与停泊点:规划龙街、东岸2座游船码头,以及红军岛、腊甸岛、石花滩、棋盘山、阿柱河、阿米拉、菁谷、小平地、丙大浪、过江、江北1号、江北2号12个小型停泊点。结合岸线地形选用伸出式、浮船式、阶梯式等不同码头形式,控制规模并配套简易候船、休憩设施。

停车场:金湖村、龙街渡和丙大浪规划3处集中生态停车场,分别配置小型车位与大巴车位,配套充电桩、应急区域及环卫设施,采用透水铺装,结合绿化隔离,兼顾停车、生态与景观要求。

九、基础工程设施与防灾规划

(一)给水工程

水源规划:金沙江景区由挨小河水库供水,提升现状启宪净水站供水能力。红军岛、丙大浪、阿柱河村、小平地村等设置一体化净水设施和蓄水池。

管线布置:规划区南部纳入江边集镇供水系统,统一布置管线,配水干管接自净水站,连接形成环状管网,枝状配水支管通至各地块内部。

(二)排水工程

排水体制:规划区内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收集后直接排入现状冲沟或灌溉渠系。

雨水系统规划:雨水管网系统采用明渠与暗管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沿道路布置,尽量顺坡敷设。

污水系统规划:扩建金湖村西侧污水处理站并提升处理能力,将规划区南部集中区域污水统一收集至该污水站处理,远期南部污水管网服务面积达100%,污水处理率达100%。规划区内红军岛、丙大浪片区以及北部阿柱河、小平地等分散用水点,均设置独立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三)电力工程

规划区总用电负荷4678千瓦。电源引自110kV黄瓜园变电站,在江边集镇南部设35kV变电站,为金沙江景区内用户点及集镇居民供电。预留升级110kV变电站建设空间。

(四)电信工程

规划广播电视站与电信分局合设,位于江边集镇,设交换机一台,电信及电视系统的主干线共用弱电通路。实现规划区无线网络全覆盖,移动、宽带普及率应为100%。规划在江边集镇设有邮政所1座,按规范邮政所服务半径为0.6-1.5千米,在金湖半岛和龙街渡各加设邮政服务点一处。

(五)环卫设施

垃圾量预测:规划区垃圾产生量为6.04吨/日。

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设置2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V类小型转运站指标,用地规模500平方米左右,与相邻建筑防护距离不小于8m。在游客集中片区分设固定垃圾收集点,占地面积为8平方米/个。在游客量或居民相对集中的片区应增加垃圾收集点个数,每处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在主要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停车场、餐饮购物区、游憩区等出入口及主要人流交汇处设置废物箱,在主要游览道路沿线每隔100—200米设置一个废物箱。

公共厕所:商业、公共设施用地按500米间距设置水冲式公厕。景区主要街道两侧、公共设施以及市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的场所设置旅游厕所, 建设标准不低于AAA级标准。

(六)综合防灾

1.消防规划

在集镇内设置1处消防站。建立防火通讯网络、防火隔离网络、森林防火站和防火预警系统。景区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

2.地质灾害防治

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立防洪区域。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针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灾害的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加强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工程与生态措施进行治理。加强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

3.避难场所规划

避难场所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等空旷场地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遵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的规定。

4.设施景观化要求

各类防灾及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同步落实景观化设计要求,确保不破坏风景区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

十、居民点建设规划

(一)居民点调控

小平地村、阿柱河村为控制型特色保护村落,控制现有村庄边界,禁止无序扩张,维持现状规模。规划至2035年,两村常住人口控制在250人以内。

(二)居民点建设风貌

1.建筑风貌

遵循本土营建特色,以1—2层低层建筑为主,严控三层及以上楼房。建筑就地取用夯土、毛石、原木等乡土材料,延续彝族土掌房、傈僳族传统民居形制,屋面采用平顶或缓坡顶,适配干热河谷气候。墙体以土黄、赭石、米白等大地色系为主,禁用亮色涂料、瓷砖等现代饰面;门窗保留原木本色,可点缀民族图腾、彩绘等特色装饰。老旧民居以修缮整治为主,推行微改造、有机更新,拆除乱搭乱建;闲置民居可改造为民宿,整体风貌与村寨格局、山水环境保持统一。

2.景观环境

梳理村内街巷空间,采用碎石、块石等生态铺装,利用闲置边角打造小型绿地、农家园地。严格保护村内原生植被,保留外围田园肌理。全域配套分散式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污水严禁直排金沙江;同步优化村落夜间照明,营造富有民族特色的乡村夜景。

(三)经济发展引导

立足民族文化与热区农业优势,构建多元乡村产业。打造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实现民族文化、特色农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十一、用地协调规划

(一)土地使用分类

本次详细规划中,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的规定划分至中类,共有10大类24中类。保留用地的弹性,允许混合用地或用地兼容。

(二)土地利用规划

风景游赏用地(甲):规划风景游赏用地面积5645.99公顷,占总用地29.01%。

旅游服务设施用地(乙):规划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面积87.20公顷,占总用地0.45%。详细规划将其全部划为旅游点建设用地(乙 1)。

居民社会用地(丙):规划居民社会用地面积23.34公顷,占总用地0.12%。

交通与工程用地(丁):规划交通与工程用地面积142.23公顷,占总用地0.73%。

林地(戊):规划林地面积7020.59公顷,占总用地36.07%。林地主要位于金沙江大峡谷两侧山坡上。

园地(己):规划园地面积47.60公顷,占总用地0.24%。规划区内集中的园地主要位于小平地村、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元谋段)入口区北部以及龙川江库尾。

耕地(庚):规划耕地面积525.39公顷,占总用地2.70%。保留规划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同时规划在金湖半岛南部、阿柱河村和小平地村各保留部分耕地,维持原来的生产生活,同时营造乡村景观。

草地(辛):规划草地面积5812.03公顷,占总用地29.86%。

水域(壬):规划水域面积140.37公顷,占总用地0.72%。

滞留用地(癸):根据总规,仍保留有滞留用地面积23.34公顷,占总用地0.12%。

(三)土地使用适建性

各类用地内的适建类型为获准的土地使用性质,必须严格按照地块控制指标表的规定执行;具体地块内不适建或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按“土地使用适建性表”执行。临时使用土地的,除应按照“土地使用适建性表”规定外,须向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申请,获规划审批后方能执行。

(四)土地使用兼容性

功能用途互利、环境要求相似或相互间没有不利影响的用地,鼓励兼容混合设置。

(五)建设用地控制

在具体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细分地块进行合并或对地块进行细分。对需预留公共开放空间、公共走廊和景观视廊的地块,保留细分的优先权。

规划共划分了65个涉及建设用地的地块。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分为强制性控制指标和指导性指标。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时间

2026年11月3日—12月2日

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金沙江景区详规》编制的意见,了解公众对《金沙江景区详规》的态度和对社会稳定有何影响的意见。若有何反馈意见或有意了解本项目情况者,请在公示期间内与以下单位联系,并以书面的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以下单位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规划编制单位: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伟民

联系方式:13916599346

电子邮箱:42666624@qq.com

建设单位: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任彩霞

联系电话:15125873062

电子邮箱:602325428@qq.com

联系地址:元谋县元马镇萃云街中段(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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