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元谋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部门战略部署,积极做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的整改。现将近三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元谋县林草湿保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
元谋县国土面积202557.89hm2,其中坝区112824.74hm2,占55.7%;山区89733.15hm2,占44.3%。
(一)林地资源。根据《云南省2021年森林资源状况》和《楚雄州2021年森林资源状况》分析,元谋县有林地面积107590.56hm2,占国土面积的53.12%,森林覆盖率为31.11%。其中:森林面积为63016.74hm2,蓄积218.46万m3,(乔木林地63002.54hm2,竹林14.20hm2);灌木林地35049.66hm2;疏林地270.95hm2;其他林地9253.21hm2。
(二)草地资源。根据《楚雄州2021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元谋县共有其他草地34786.89hm2,占国土面积的17.17%。
(三)湿地资源。根据2021年湿地资源监测成果,元谋县有湿地5786.17hm2,占国土面积的2.86%。其中:自然湿地1814.53hm2(均为河流湿地),人工湿地3971.64hm2(水库3893.18hm2、电站78.46hm2)。
(四)各类自然保护地。根据已批复规划统计,元谋县有保护地2个,总面积17925.51hm2,占国土面积的8.85%。其中: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面积15930hm2;州级土林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1995.51hm2。
(五)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根据《元谋县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2021)》统计,元谋县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攀枝花苏铁、扇蕨、华重楼、龙棕、红椿等19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穿山甲、林麝、黑颈长尾雉、黑鹳、彩鹮、蟒、猕猴、豹猫等70种。
二、生物多样性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林木采伐管理。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实施云南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7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伐前规划设计、申请、公示、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程序规定。近三年,全县共办理林木采伐67件,发放采伐许可证393份,采伐蓄积15198.3hm3;二是落实《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管理规范》,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楚政发〔2023〕9号)文件要求,明确林下种植的原则和规范,强化监测管理;三是积极推进森林督查工作。三年来,完成国家下发元谋县森林督查图斑共859个,面积1669.1349hm2的外业核查,数据提交;四是严格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林草原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办森林督查案件125件,共查处面积95.6公顷,处罚金额258.7851万元;五是完善制度规范林草湿资源管理。按程序制定《元谋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林草湿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元谋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破坏林草湿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有奖举报的通告》《元谋县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细则》等文件,有效推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二)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巡查。协调林草、农业农村、公安、政法、网信、市监管局等8部门联发《元谋县“清风行动”方案》和开展“网盾行动”深入林区、木材加工场所、餐馆、古玩花鸟市场、物流寄递行业、药材市场、乡村集镇和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督导检查,近三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21辆次、检查重点场所678家(处),巡查网络平台160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二是积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6.5世界环境日”、“3.12植树节”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宣传标语、展板、宣传单、生物多样性展厅、警示教育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近三年来,共发放《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通告》等宣传资料1.68万余份,在政府网站、美丽元谋、元谋警方等平台刊发相关信息22条(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20余场次,制作宣传知识音频10条,发放各乡镇在辖区范围播放宣传,宣传教育覆盖率达90%;三是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近三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植物案件37件,其中:刑事案件16件,行政案件21件。在案件中办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件;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0件(非法狩猎案9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件);办理非法捕捞野生鱼类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21件。四是全力保护和拯救病危受伤野生动物。近三年共救助野生动物92条(只),其中蛇类35条、鸟类30只、其他野生动物27只(头),同时聘请护林员对已经发现在元谋县姜驿乡、新华乡、平田乡长期出现的三个种群野生猕猴(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开展监测保护工作;五是积极开展云南极小种群云南梧桐保护工作。云南梧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1998年世界保护联盟组织认定云南梧桐已野外绝迹,在现存6个种群中元谋县黄瓜园镇和江边乡各发现1个分布点在。已开展云南极小种群云南梧桐就地保护及人工种群重建项目申报,对江边乡沙沟箐云南梧桐野生种群实施就地保护,开展野外回归监测,并在元谋县丙令林场试验种植500余株,同时配合完成中科院昆明植物所组织的12个国家22人考察元谋云南梧桐野生和人工种植情况。
(三)积极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一是全面推进林长制巡林制度,保护林草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充分发挥林长制的抓手作用,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县共划分县级责任区10个、乡级责任区80个、村级责任区598个,设立三级林长196名。仅2023年印发总林长令2份,印发工作提醒函31份,全县实现县级林长巡林67次,乡级林长巡林1404次,村级林长巡林3773次,长期聘请397名护林员开展巡林工作,加强了林草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二是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促进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有序实施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双重)项目9113.33hm2,国家珍稀林木培育项目133.33hm2,草原生态修复1333.33hm2,异地植被恢复造林206.67hm2,建成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修复试验示范区82.40hm2,组织高标准义务植树造林1900余株;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和实施森林管护工作;培育滇橄榄、万年青、凤凰木、毛叶柿、红椿等乡土树种共计18万株;三是林草灾害防控成效明显,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五种人”落实监护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精细化工管理,运用林火视频监控2套,摄像头60个、森林草原防火提醒音柱8个,在防火期对野外火源、火情实施全方位24小时监测,实现重点区域森林火灾监测预警智能系统全覆盖。同时扎实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完成林、草、湿踏查面积24171.53hm2,元谋共有外来入侵物种17种,其中:昆虫2种、植物11种、软体动物1种、脊椎动物3种。四是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和保护栗喉蜂虎鸟(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在人为活动较频繁的华竹路段立保护栗喉蜂虎鸟宣传牌3块,建80米长的鸟巢穴防护网,种植近千株大叶相思、黄檀、桃花心木,安装了2套视频监测器械,有效改善和保护栗喉蜂虎鸟的栖息地。
(四)认真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保护金沙江土著鱼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元谋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规划方案(试行)》《元谋县关于规范元谋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元谋县渔业渔政工作要点》等方案及通告,细化管理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将“十年禁渔”宣传工作纳入县委宣传工作要点,2021年以来全县共召开禁渔宣传现场会11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4万余份,在重点村委会开展十年禁渔政策宣传155场次11360人,在政府网站、七彩云端、元谋警方等平台共刊发相关信息91条(次),《元谋新闻》栏目制作播出新闻17条(次),制作禁渔宣传片《守护一江碧水》。三是强化巡护监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以来全县共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193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560人次,出动执法车253车次、船艇163艘次,水上巡查里程7780公里,陆上巡查里程11230公里,巡查中清理违规网具226套、钓具238套、行政警告教育1130人次,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7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9件50人(结案28件),收缴罚款2.36万元,办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赔偿放流价值13600元的鱼苗。推进禁捕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在全县境内金沙江、龙川江沿线建设并投入使用12个监控点位,安装10套一体化语音警示监控设备。四是加强水生动物保护管理。健全金沙江流域(元谋段)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促进水域生态修复,2021年以来开展金沙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金沙鲈鲤、昆明裂腹鱼、云南光唇鱼共82.3万尾;开展渔业资源监测,在元谋县金沙江水域监测到岩原鲤、镜鲤、七星鱼、鲮鱼等20余种鱼类,全县金沙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明显恢复,种群数量明显增加,鱼类规格总体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