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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0年3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元谋县火车西站广场建设项目)

日期:2020年03月03日   作者:李彦蓉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1177 0878-6081567 传 真:0878-608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元谋县火车西站广场建设项目

元谋县火车西站出站口东侧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 7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5万元,占总投资5.27%。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 39100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综合汽车客运站、游客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管网等,不设置职工餐饮与住宿,广场运行无需依托已建成的元谋火车西站相关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和装修废气;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运营期:汽车尾气、垃圾桶、化粪池和卫生间异味;办公人员废水、旅客废水;人流噪声、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职工和旅客垃圾、化粪池污泥。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扬尘采用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篷布,装修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噪声用遮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5m,交通噪声采用车辆限速行驶;建筑垃圾回用或委托有资质的渣土清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土石方回填。运营期: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垃圾桶、化粪池和卫生间异味加强卫生管理;人流噪声文明引导,噪声源强不大,车辆实行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设备噪声采取了隔声、减震垫、合理设置空间位置等措施;办公人员废水、旅客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接入凤凰大道转盘处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职工和旅客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工程施工加强环境风险监控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3月3日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0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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