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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11月04日   作者:   来源:财政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201000

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谋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规划,对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治、采供血、母婴保健、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监督执法。组织实施全县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承担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负责对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被监督单位相关人员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在县卫健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全体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各种卫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文明执法,加强内部管理,卫生监督工作稳步发展,使医疗市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得到进一步规范,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打击非法行医成效显著: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积极开展医疗行业乱象治理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1件(详见附件2),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2件,没收药品器械258种,罚没收入共计91918元(罚款43150元,没收违法所得48768元元)。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达到了震慑一批,也教育了一批的工作成效,同时在打非行动中,执法人员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水平,为下一步开展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卫生监督信息采用居全州之首:2019年,我所向楚雄州卫生监督所报送信息82条,被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采用74条,采用率达90.24%,超额完成了全年全州任务数25条信息的296%,信息采用位居全州前列。

3.卫生执法工作经验在全州进行交流:在全州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会议上,李漫岩所长就 “元谋县打击非法行医有效开展执法工作”为题作了交流发言,全面介绍了我县打非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主要做法,为全州下一步如何开展非法行医案件移送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参公人员4人,其中:国家公务员2人,机关工人2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2019年没有车辆编制,无车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9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的109.23万元减少9.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7万元,占总支出的62.63%,占比与上年的74.23%相比减少11.6%;项目支出35.61万元,占总支出的37.37%,占比与上年的25.77%增加11.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105.60万元减少9.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补助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67万元。与上年61.37万元对比减少1.7万元,主要是人员社保缴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3%,比上年的占比91.86%减少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7%,比上年的占比8.14%增长0.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1万元。与上年44.23万元对比减少8.6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补助拨款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的105.60万元对比减少9.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与上年的占比5.48%相比,减少0.07%。主要用于元谋县卫生监督所在职职工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8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6%,占比与上年的91.40%相比下降0.64%。主要用于元谋县卫生监督所人员工资、卫生监督项目业务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占比与上年的3.12%相比增长0.71%。主要用于元谋县卫生监督所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使用项目资金开支三公经费,导致决算数超过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的0.74万元增长0.3万元,增长4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长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长0.3万元,增长40.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在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中,上级的检查考核比上年增多,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接待人次165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卫生监督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万元,与上年的5万元对比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支出,节约运行经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元谋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所需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谋县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317.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9万元,固定资产310.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补提了以前年度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7.82

7.79

310.03

290.35

0

0

19.6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货物支出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3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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