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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关于受理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2019年12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我县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再分配使用率,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中央、省、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开始受理2020年公租房租赁申请,现将办理相关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从2020年1月2日上午8:30开始至2020年1月11日下午5:30结束,在此期间节假日正常受理公租房申请业务。

二、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房源位于元谋县元马镇范围内,共计590套,主要分布在源达路保障房小区、永康小区、龙江苑小区、鸿源小区,户型: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室一厨一卫,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约37—60平方米。

三、申请条件

(一)在申请住房所在地集镇规划区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申请家庭人均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在公租房所在地居住或工作;

(四)申请人为本县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须在本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

四、申请程序

申请人下载《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双面打印壹份如实填写,按照规定持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到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备齐相关附件报送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受理申请业务地址:元马镇双龙社区居委会)审批。

五、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一)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审核原件);

(二)工作(就业)单位提供的就业和收入证明(附件1或附件2);如为自主经营者,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查原件);

(三)非本县户籍申请人同时应提交在户籍所在地未租赁公租房的证明;

(四)年满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应提交担保人担保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外来务工的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提供单位及退管中心出示的收入证明;元马镇城镇低保户收入到社区盖章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六、分配程序

(一)审核合格后的申请人按公租房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与抽房,抽房按申请审核合格后签名确认的顺序,依次点名上台确认身份,抽取房号。

(二)申请人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抽取房号的,在抽签结束前可按顺序顺延点名参与抽房;在抽房结束时仍未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若本次申请报名人员数超过房源数,房源实行差额抽取。抽到票上注明有“房号”的,说明抽到了房源,并到台上房号登记组签字确认;若票上注有“空房”二字的说明没有抽到房源,不需确认。

七、其他事项

(一)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力度,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实现应保尽保,有关要求按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元政字〔2016〕41号)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自行到“百度”搜索《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通知公告栏查找《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及填表说明,申请书需双面打印填写壹份

(三)未尽事宜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12238 。

元谋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7日

  • 附件【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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