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移民产业园—元谋县元马镇金龙社区农特产品商贸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511-532328-04-01-756500和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元住建初复〔2026〕05号《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楚雄州移民产业园一元谋县元马镇金龙社区农特产品商贸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元谋县移民农业专业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及自筹资金(含元谋县移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元谋县元马镇金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使用权入股)(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移民产业园—元谋县元马镇金龙社区农特产品商贸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元谋县元马镇金龙社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工程为建筑工程、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其中建筑工程为商贸中心综合楼与配套设施建设、分拣中心及集贸市场建设;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场地硬化等。具体如下:
(1)建筑工程
①商贸中心综合楼:新建综合用房1栋(地上3层,局部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806.69㎡);
②分拣中心:新建分拣中心1栋(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848.48㎡);
③集贸市场:新建集贸市场3栋,建筑层数均为地上1层,建筑面积合计2565.04㎡。其中,集贸市场1#总建筑面积370.56㎡、集贸市场2#总建筑面积1098.84㎡、集贸市场3#总建筑面积1095.64㎡。
(2)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①室外道路、场地硬化工程:对项目用地活动场地及集贸市场出入口、集散场地硬化,共计5273.523㎡,其中车行道、停车位共计硬化1236.54㎡;卸货中转场地、铺装地面共计硬化4036.983㎡。
②室外给排水工程:针对场地现状,满足内部给水和排水要求,进行管网布置。
③室外电气工程:从金龙村东北侧1800kVA预装式变电站引出220/380V电力线供至农特产品商贸中心。
④室外绿化 652.19㎡。
⑤挡土墙:挡土墙总长为281.468m。
⑥场地土方工程:填方量26374.901m³,挖方量424.878m³。
⑦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拟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27.28万元,其中:
①工程费用1305.24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1179.05万元,安装工程费126.19万元),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83.00%;
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50万元,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12.24%;
③预备费74.89万元,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4.76%;
④整合项目资金754.65万元(包含元谋县移民农业专业合作社403.76万元土地使用权入股,元谋县元马镇金龙社区居民委员会350.89万元土地使用权入股)。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2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工作等。
2.4工期:总工期为36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2.4.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
2.4.2施工工期:33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2.5质量标准:
设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6标段划分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满足下述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企业: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须提供相关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3.4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即可)。
3.3.5拟配备项目设计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022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1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业绩要求:
3.5.1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类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若成立不足1个年度的(成立时间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无须提供。
3.5.2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类设计施工一体化EPC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3.5.3设计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今承担过1项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若成立不足1个年度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无须提供。
3.5.4设计负责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今承担过1项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2年01月至今未曾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5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3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6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询不提供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网页截图,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6.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设计和采购、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工作、设计和采购、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按楚农工办〔2018〕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以上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8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专业工作经验将视为整个联合体的经验。合格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1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备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中的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本次招标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9日18时00分至2026年05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投标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2.1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2.1.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2.1.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2.1.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2.1.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从“办事指南”处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进行学习。
5.2.1.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2.1.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参照“管理制度-本级交易管理制度”内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移民农业专业合作社
招标人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金龙社区
联系人:闻工
联系电话:1846937736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
项目负责人:王露璠
电话:13769618499
行政监督部门: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878-821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