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交易

元谋县AGV 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元谋县AGV 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EPC)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元发改字【2020】171号。项目招标人为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元谋县AGV 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EPC)的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元谋县AGV 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凤凰大道与西环路三叉路口,新县医院对面。

2.3 项目概况:新建地上立体停车库,混凝土框架结构,停车方式采用垂直移动+AGV停车,建筑面积18576平方米,共设置停车泊位756个。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元谋县AGV 智慧停车场建设示范项目(EPC),具体如下:

2.4.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4.2、工程施工:

(1)完成本项目所有单项工程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2.4.3、采购:本项目施工部分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4.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30日历天,自下达开工令之日起。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设计及施工任务,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7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3.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

3.6企业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9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件合同设计费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2)施工业绩:2019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件上合同金额不低于56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7设计负责人级设计团队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于设计企业)。

设计团队:人员资质符合国家规定,提供各专业板块人员名单及技术职称证(结构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造价专业负责人等)。

3.8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专业人员和施工现场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期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是设计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能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0信誉要求:

3.10.1投标人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

3.10.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

3.10.3、投标人2019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0.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19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0.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截图(网址清晰可见)或企业工商注册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

3.10.6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且不担任其它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履约承诺书、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且由法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

3.11其他要求: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2022年07月14日16时00分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4.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4.2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转款。

开户名称: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元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马支行

账户:3300006507101012-0142

联系电话:0878-6087510

(2)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保证保险: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电子保函保险——去购买”,按系统要求进行购买确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6 月23日08时00分至2022年 06 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07 月15日08时30分。

6.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7.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7.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7.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7.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7.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元谋县元马镇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院内(电子商务营运中心大楼)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 系电话:13638764356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同德广场269写字楼17楼1701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687882999

上一条:元资源土告字〔2022〕2号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下一条:元交易产权【2022】4号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批房改房30套住房、9间临街商铺拍卖成交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