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土地信息

(聂国芬)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19年04月24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元国用(2001)第0260号

聂国芬

国有建设使用权

000003513

元谋县元马镇沿河路34号


2

元房字第S03467号

聂国芬

房屋所有权

元共06339

元谋县元马镇沿河路34号


3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9年3月22日

上一条:元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元资源土告字〔2019〕7号
下一条:元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关闭